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海宁一公司被罚!

民生   2024-09-01 13:02   浙江  


粉尘爆炸
指可燃粉尘在受限空间内
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粉尘云
在点火源作用下
形成的粉尘空气混合物快速燃烧
并引起温度压力急骤升高的化学反应
极具危险性
容易产生多次爆炸
做好粉尘涉爆隐患排查尤为重要
然而有些企业却将安全生产抛至脑后
近日
海昌街道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通过严格执法
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现公布1起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典型执法案例


海宁林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年8月21日,海昌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对海宁林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配料车间(厂区南侧主体厂房内)与冲料车间(厂区北侧辅助用房内)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两个车间分布不同建筑物,使用工艺均产生木质粉尘,该粉尘属于涉爆粉尘),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海宁林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将对海宁林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企业两区域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普法小课堂: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海昌应急消防管理站

编辑:张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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