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海宁发布了
关于规范居民用气的告知书
涉及家家户户
海宁人,赶紧自查!
关于规范居民用气的告知书
尊敬的管道燃气用户:
为了进一步规范居民用气,营造良好用气环境,保障用气安全,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燃气燃烧器具
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燃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燃具从售出之日起判废年限为8年,燃烧工况严重恶化,燃烧、交换器严重烧毁或火焰外溢,检修后仍漏气漏水或漏电的需提前判废,请使用合格的燃气具。
二、关于燃气设备连接管
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当家庭用户管道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判废年限。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M,不应有接头,推荐使用不锈钢波纹管。
三、关于燃气表更换
依据 《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JJG577-2012中7.5.要求,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请配合更换。
为了确保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为确保隐患问题在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将依法、依规、依约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现场对发现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告知单,限期3天整改。
2.逾期未整改,公司将通过发送短信、电话、挂号信等多种方式提醒用户3天内完成整改。
3.逾期仍未整改的,公司将采取暂停购气或其它停止使用等临时性措施,以确保用户燃气安全。
如需公司配合整改的请联系24小时服务热线:95158。
特此告示。
海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
编辑:蔡金霖
终于轮到我嫁给爱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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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你和家人的用气安全
这份告知书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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