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限期3天整改!否则将暂停或停止使用!海宁人速查→

民生   2024-11-02 14:23   浙江  



最新消息

海宁发布了

关于规范居民用气的告知书

涉及家家户户

海宁人,赶紧自查!



关于规范居民用气的告知书



尊敬的管道燃气用户:


为了进一步规范居民用气,营造良好用气环境,保障用气安全,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燃气燃烧器具

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燃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燃具从售出之日起判废年限为8年,燃烧工况严重恶化,燃烧、交换器严重烧毁或火焰外溢,检修后仍漏气漏水或漏电的需提前判废,请使用合格的燃气具。


二、关于燃气设备连接管

依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当家庭用户管道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判废年限。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M,不应有接头,推荐使用不锈钢波纹管。


三、关于燃气表更换

依据 《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JJG577-2012中7.5.要求,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请配合更换。


为了确保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为确保隐患问题在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将依法、依规、依约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现场对发现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告知单,限期3天整改


2.逾期未整改,公司将通过发送短信、电话、挂号信等多种方式提醒用户3天内完成整改。


3.逾期仍未整改的,公司将采取暂停购气或其它停止使用等临时性措施,以确保用户燃气安全。


如需公司配合整改的请联系24小时服务热线:95158。


特此告示。


海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



编辑:蔡金霖

终于轮到我嫁给爱情啦

点击下方潮视频观看

视频制作:若一(接班版)

大潮推荐:




藏着这样的商机!5分钟不到就能…

厉害!获省级一等奖!海宁这位老师到底有多牛?

退钱了!海宁这群人赶紧领!

海宁首位出征奥运,还曾是国家队教练!如今回家乡执教,他的目标是……

为了你和家人的用气安全

这份告知书请查收~

+扩散提醒更多人

大潮网
大潮无垠、精彩无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