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本案发生于杭州上城区的湖滨步行街,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该区域属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而李某在该区域内燃放烟花,且当时人群聚集处于放飞气球期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除上文提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也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
苏州市市区(不含吴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全域禁止燃放烟花。
苏州市工业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禁燃区域:东至与昆山交界线、界浦河,西至东环快速路、常台高速,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沿岸、黄天荡河、吴淞江、与吴中区交界线,北至娄江快速路、张家河、与相城区交界线。
苏州市吴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禁燃区域:在保持本区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金庭镇全域)的基础上,新增木渎镇部分区域为禁放区,具体为:木渎镇枫灵路以北、金山南路及寿桃湖路以西、张金浜路以南、天平山森林防火通道以东。
苏州市相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禁燃区域:在保持本区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与工业园区交界线、南至与姑苏区交界线、西至S228省道、北至太阳路)的基础上,进一步往北外延,新增加区域为:北至西公田路(聚金路至相城大道段)、相城大道(西公田路至南天成路段)、南天成路(相城大道至元和塘段),南至太阳路与现有禁放区接壤,东至聚金路(西公田路至太阳路段),西至元和塘(南天成路至太阳路段)。
禁燃区域: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西至长江路,南至何山路,北至鹿山路。
说明:高新区禁燃资料为2023年版本,最新版本官方尚未公示。
苏州市吴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禁燃区域:在保持本区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基础上,新增仲英大道(江兴西路至牛腰泾河段)、牛腰泾河(仲英大道至太湖段)、太湖延线(牛腰泾河至流虹路段)、流虹路(苏州河路以西段)所围合区域调整纳入禁放区域,上述区域包含牛腰泾河水面范围以及仲英大道、流虹路道路范围。
如果违反规定,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地方禁燃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杭州李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典型的例子。
作者: 胡雪
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禁放区域示意图源自各区政府网站、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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