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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在执行北京佩因尼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代述臣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代述臣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1,994,464.50元;未履行标的额:¥1,994,464.50元),房山法院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根据北京佩因尼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代述臣的财产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信息
代述臣,男,1973年2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北干沟村。
征集线索
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线索或执行线索。
凡举报被执行人代述臣的财产或执行线索,经证实有效,最终完成强制执行并将财产线索变现,或因提供的财产、执行线索致使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案款的,申请人承诺提供可执行到位财产的20%奖金(奖金由申请人承担)。
悬赏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
举报咨询
010-80381125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编辑 | 成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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