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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基层法院贴近一线、了解民情,而人民法庭更是法院的神经末梢,如何继承发扬“枫桥经验”、有效参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房山法院始终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法官工作站与调解工作站相结合,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加强培育多元解纷力量,实现多部门的联动联调联治,切实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指导人民调解、联动社会调解
法官指导调解员解题
“阮法官,我们社区一户楼上业主的厨房漏水把楼下给淹了,现在这两户居民和物业公司因为责任分担和赔偿金额吵起来啦……”
碧桂园社区的调解员金老师拨打12368热线向阮小英法官求助。
“被淹的一楼要求二楼和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但是二楼认为楼上所有住户和物业公司都有责任,他们吵吵嚷嚷都要把我说晕了,这责任到底怎么分啊?赔偿数额该咋定呢?”
原来,调解员金老师所在的社区接到了一起12345投诉:两户业主因漏水产生了财产损害纠纷。金老师介入调解后,却遇到了法律知识方面的难题。
阮小英法官了解情况后说:“金老师,房屋漏水类的纠纷,首先得确定堵点漏点,查清反水漏水的原因,才能确定责任分担和赔多少的问题。”
“好的,那我赶紧去找漏水原因。”挂断电话,金老师马不停蹄去了解。
经过调查,金老师发现漏水原因是由于楼栋绿化带的下水井堵了,导致二楼厨房下水管反水。此时,物业公司也在下水井的堵塞位置清理出不少发硬的油块。
“我们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定期疏通污水管的义务,反水可能是楼上的所有用户使用不当导致的,这不应该由我们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物业公司拒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
二楼住户也不甘示弱:“你怎么证明是大家使用不到位?明明就是你没及时清理!”
一楼的住户气愤地说:“你们……你们就是在推卸责任!”
不知所措的金老师再一次给阮小英法官打电话求助。
阮小英法官进一步向金老师进行指导:“堵塞位置在下水井管道里,堵塞原因是油污,主要还是物业公司维护疏通不到位,不能因为物业公司说已经清理了就免除物业公司的责任。”
“那我们再跟物业公司沟通一下责任问题。但是,赔偿数额怎么说呢?现在一楼二楼被泡得挺严重的,一楼要赔偿2万,二楼要赔偿3万,这金额物业公司不认啊!”金老师还是觉得调解不下去!
“赔偿数额可以查清损失后估算,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专业机构出具专业鉴定结果。”阮小英法官向金老师讲解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您可以建议双方前往北京市房山区建筑行业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鉴定评估,出具专业意见后再进行调解。”
阮小英法官进一步解释说:“北京市房山区建筑行业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是房山法院与房山司法局对接引入诉前化解纠纷的专业性调解机构,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获得一纠纷一专业性意见,以此保证调解意见有参考、有出处。”
“我按您说的调解要点和方法试试!”金老师长舒了一口气,调解终于可以继续了。
按照法官的建议,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专业评估。拿到调解委员会专业评估报告后,金老师根据以往阮小英法官在培训课上讲解的沟通调解策略开展调解工作,成功促使两户居民握手言和并分别与物业公司达成赔偿协议,也在一个月内拿到赔偿金。
“在社区做调解工作,经常遇到一些比较复杂的纠纷,自打有了法官的‘手把手’指导,让我们调解工作更专业、更有底气。”金老师对阮小英法官的指导由衷地表示感谢,“给社区居民调解的纠纷多了,大家也越来越信任我们。纠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既方便了老百姓,也让社区越来越和谐。”
从“个案指导”到“类案指引”
房山法院培育社区力量、提升调解质效
“我是在小区里头摔伤的,物业公司凭什么不赔?”业主李女士非常气愤,找到苏庄三里社区居委会调解工作站的调解员司老师,请司老师主持公道。
司老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原来,春节期间,李女士经过小区地下停车场时,遭遇下水道上的水泥盖板断裂,导致大腿摔伤。
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垫付了前期的医疗费。但在李女士找物业公司索要后续医疗费时,物业公司却突然改口说自己没有责任。
“断裂的水泥盖板里面没有钢筋,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我们物业公司刚进驻小区,水泥盖板既不是我们公司建的,也不是我们公司验收的,上个物业公司撤场时没跟我们交接清楚,所以这个事跟我们没关系。”物业公司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要求李女士返还已经支付的医疗费。
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律关系如何界定、责任如何分担、赔偿数额怎么计算以及怎样调和双方激烈的矛盾,司老师和同事们都犯了难。
于是,司老师联系了该社区法官工作站的驻点法官阮小英。
在了解完案情后,阮小英法官发现,人民调解员有着接地气、亲和力强等调解优势,但个案中辨明法律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作为驻点法官,阮小英法官决定在社区法官工作站召开一次“专题研讨会”,指导社区调解员辨明该案的法律问题,同时对同类案件法律事实查明、法律关系认定、责任分担及赔偿数额确定等进行讲解,向大家传授一些成熟的司法经验和类案处理方法。
“物业公司是小区收费停车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公共范围内设备设施承担养护义务,对过往行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虽然物业公司是新入驻小区的,但也应当对前手物业公司建设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不能因不是公司建设或验收就不承担责任。”
……
研讨会上,阮小英法官分享了同类案件的处理思路、法律规定、司法判例等。
研讨会后,司老师又多次与双方沟通调解。最后,物业公司基于已经辨明的基本事实和法律关系,明确了自己的责任;李女士也降低了对赔偿数额的期待。
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签署现场,物业公司当场给付了赔偿金。
“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当事人权利的顺利实现,都离不开法官的指导,像这样的法律教学越多越好!”司老师对于法官通过研讨会的方式指引社区调解工作非常认可。
“作为法官工作站的驻点法官,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培育基层调解力量,以此达到‘研讨一案、指引一类、解决一片’的示范效果。”阮小英法官表示,
“让社区里的‘法律明白人’越来越多,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将纠纷止于萌芽,是人民法院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文 | 阮小英
图 | 李玉冰
编辑 | 吴卫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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