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11月22日,省委政法委举办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辽宁省监察官学院副院长、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张波作专题授课。
授课中,张波围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就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深入讲解。授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生动精彩,为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条例》提供了有益指导。
授课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学出政治忠诚、学出敬畏之心、学出责任担当,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贡献政法力量。
编辑|于津津
责编|李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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