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立信被监管

财富   2024-12-30 08:47   上海  
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监管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2023年6月20日, 本所受理了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立信所) 为项目申报会计师。 经查明, 立信所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未对发行人研发投入、 生产成本核算相关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 一是发行人将生产相关的生产部、物控制造部等部门部分员工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 导致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 发行人在问询回复中称其“不存在将正常生产成本支出与研发支出混同的情形” 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是发行人对多路阀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低于物料清单( BOM) 成本合理性的解释说明的客观证据不足。 立信所未对上述研发投入、 生产成本核算异常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二、 未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等事项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内部控制的规范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以“取得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客户供应链门户系统确认信息、 签字或盖章的验收单据等资料时确认收入”。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 发行人部分客户收入确认时间与验收单日期不一致; 同时对部分客户采用“T+N” 方式进行收入确认, 根据发货时点和运输时间以及客户通常的验收时间预估客户完成验收的时点, 并据此确认收入, 招股说明书中相关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 此外, 在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方面, 发行人还存在部分收入细节测试样本中未见内部订单、 签字、 盖章以及日期等不规范情形。
立信所未对上述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核查, 未对收入确认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三、 未对发行人现金分红、 资金流水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报告期内, 发行人共进行三次现金分红。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 一是发行人部分董事收到分红款后, 随后即转账给亲友。 二是发行人控股股东东昌工业( 临海) 有限公司以及发行人两名法人股东收到的分红款通过自然人朱某账户归集后, 转给自然人郑某。 三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云冰与自然人张某、 田某存在大额资金往来。 同时, 钱云冰存在通过微信大额转出资金的情况。 立信所未严格按照《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 相关要求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流水, 未对上述异常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立信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以下简称《 审核规则》 ) 第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十八条以及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依据本所《 审核规则》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所上市审核中心决定对立信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立信所应当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行业执业规范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保证招股说明书中与自身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出具文件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并购圈SHARE
IPO、投资并购,最新资讯、优质内部资料共享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