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10名本地及内地男女涉案,年龄18至71岁。海关已根据《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对涉案者起诉,一经处罚,最高可被罚款10万澳门元,被缉获的货物亦会充公。
10名涉案男女因“过关”时形迹可疑,被海关截查,经使用太赫兹人体成像安检系统检查后,发现各人分别将货品绑藏在腰间、胯下、小腿,或收藏在鞋底、小腿内侧及衣服手袖内,其中9宗涉及偷运旧手提电话、旧电脑内存、旧电脑硬盘出境,一宗涉及偷运香烟入境。
海关表示,任何人士携带物品出入境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因贪图利益从事不法贩运活动。海关会持续强化各口岸的关检工作,打击各类以藏匿或伪装等手段的不法贩运活动。
近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的两批疑似濒危鲨鱼鱼翅,经鉴定为真鲨科大青鲨的组织干制品,上述物种被列入2023年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
去年10月25日,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在珠港旅检大厅对进境内地的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两名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过机图像异常。经开包检查,查获两批鲨鱼鱼翅,共计27.65公斤。后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相关物种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23年版)附录Ⅱ中真鲨目真鲨科,种属均为大青鲨。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递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