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澄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举办“护苗”行动“社矫防护”第十期法治教育活动,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行为规范,以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律意识和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服从意识。
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刘莹在学习前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警示谈话,通报了近期个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违规被处罚的决定,再次强调了矫正期间夜不归宿不良行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告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珍惜自由身,守好行为边界,切莫试探法律底线。
选派民警岑运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主要章节、六大亮点进行了细致地宣讲,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课上还播放了宣传短片,解读了典型案例,进一步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认清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形式,教育他们主动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选派民警李家孝结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考核奖惩及分级处遇规定,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端正矫正态度、增强法律素养,牢记监督管理规定与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必将受到的惩处措施,以思想转变促行为转变。
来源:澄迈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