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共青团福建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团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总结团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以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共青团工作。团省委书记李腾代表团省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系统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紧扣新福建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提出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团十九届三中全会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明确新时代新征程上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方向。全省共青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各级团组织、带动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出的时代要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发扬改革中的“四种精神”,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最广泛地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汇聚青春力量。准确把握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规律特点,把准改革方向、巩固已有成果、拓展新的领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推动新时代福建共青团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团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以来,全省共青团在省委和团中央的领导下,以实施福建共青团“六大工程”为抓手,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主动服务“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扎实促进青年发展,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全面从严管团治团,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团员和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各项工作和建设实现了新发展。
全会强调,要完善政治引领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思想引领“铸魂”工程,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共青团宣传思想文化发展规划要求,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突出抓好“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不断夯实青少年紧跟党投身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征程的思想根基。要完善组织动员工作机制,深入实施青春建功“先锋”工程、两岸青年“融合”工程,组织青年投身经济高质量发展,投身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投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投身福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投身文化强省建设,投身绿色发展,投身社会服务,投身卫国戍边,投身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挺膺担当。要完善服务青年工作机制,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聚势”工程,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为统揽,推动完善促进青年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青年发展型省份建设,用心用情用力服务青少年急难愁盼,提升服务青少年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支撑。要完善团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赋能”工程,巩固夯实团的基层基础,优化团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完善团的干部选育机制,以点带面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更好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深入实施从严治团“锻造”工程,以深化福建共青团“青廉工程”为抓手,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团治团。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省委和团中央工作部署,解放思想、锐意图新,敢为人先、爱拼会赢,努力打造更有使命担当、更富时代气息、更具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新时代福建共青团,动员引领全省广大团员和青年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挺膺担当。
会议审议通过了《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团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 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挺膺担当青春篇章的实施意见》《共青团福建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关于团省委委员卸职、替补、递补确认案》《共青团福建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关于团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决议》。
会议期间,省委改革办(财经办)副主任祝维剑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授课。部分地市、系统和行业团委围绕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青年人才工作、“两企三新”团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团省委副书记邵明松、张阿峰、吴雪、魏玲、俞敏、李楠、曾焕强,团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在闽团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教育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福建金融团工委、省税务团工委、各直属大学、直属企业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团省委机关部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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