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人民法院发布
一起特殊故意伤害案,
案件当事人刘某
割走了他人田里的一把韭菜,
因做贼心虚,逃离现场时,
将随后赶来的主人给撞了,
这件事一下子升级为了刑事案件。
事情发生在去年3月,刘某和李某一起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到一村镇收树,李某下车进村询问情况,刘某停车在村口等候。突然,刘某看到一旁田里种着韭菜,想割一些拿回家,就拿着刀去割了一把茅某田里的韭菜,怎料被茅某村子上的人发现了。主人茅某闻讯追了上来,拉住刘某车子的后视镜,要和其理论。刘某在强行驾车逃离现场时,将茅某撞倒并从其身上压了过去,随后仓皇逃离。
经鉴定,茅某的肋骨、锁骨、髂骨等全身多处骨折,属于轻伤一级。茅某报案后,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同时支持了茅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判决刘某赔偿其损失3.5万多元。
“本案中,刘某偷割别人家的韭菜本来只是小偷小摸的行为,逃跑时开车碾压茅某致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升级为刑事案件。刘某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故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同时支持了茅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判决刘某赔偿其损失3.5万多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贺洁表示,这一案例也提醒大家,即便是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若处理不当,也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
往期回顾
分享
收藏
在看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