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韭菜3万5,割不得!

民生   2024-11-23 14:01   江苏  

近日,

市人民法院发布

一起特殊故意伤害案,

案件当事人刘某

割走了他人田里的一把韭菜,

因做贼心虚,逃离现场时,

将随后赶来的主人给撞了,

这件事一下子升级为了刑事案件。

事情发生在去年3月,刘某和李某一起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到一村镇收树,李某下车进村询问情况,刘某停车在村口等候。突然,刘某看到一旁田里种着韭菜,想割一些拿回家,就拿着刀去割了一把茅某田里的韭菜,怎料被茅某村子上的人发现了。主人茅某闻讯追了上来,拉住刘某车子的后视镜,要和其理论。刘某在强行驾车逃离现场时,将茅某撞倒并从其身上压了过去,随后仓皇逃离。


经鉴定,茅某的肋骨、锁骨、髂骨等全身多处骨折,属于轻伤一级。茅某报案后,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同时支持了茅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判决刘某赔偿其损失3.5万多元。


“本案中,刘某偷割别人家的韭菜本来只是小偷小摸的行为,逃跑时开车碾压茅某致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升级为刑事案件。刘某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故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同时支持了茅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判决刘某赔偿其损失3.5万多元。”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贺洁表示,这一案例也提醒大家,即便是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若处理不当,也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


往期回顾

查 成 绩 啦 !


分享

收藏

在看

点赞


丹阳日报
丹阳本地新闻服务.更多请关注丹阳日报或者丹阳新闻网官方微博或者丹阳新闻网手机客户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