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1]王海,郭冠宇,尹俊雅.在转型中向“绿”而行: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绿色创新[JOL].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22.
01
引言
伴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发展阶段,如何在实践中权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已成为中国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这也使得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成为了中国当下经济工作的“主旋律”。对此,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要“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02
研究设计
(一)数据说明
1.《指导目录》数据
本文选用2005、2011和2019年《指导目录》进行分析。在数据处理中,本文以《统计用产品目录》《工业行业与产品划分工作手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等作为依据,将《指导目录》的政策条目手工匹配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四位数行业代码中以便于后续数据匹配。
2.上市公司数据
本文选用2007~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并通过剔除ST和期间退市的样本、剔除主要财务数据缺失的样本、保留工业部门样本以及对连续变量缩尾处理等方式进行数据清洗。
(二)变量设定
参考苏丹妮和盛斌(2021)的研究,本文基于《指导目录》衡量四位数行业层面的产业鼓励程度(induslevel):
(三)实证模型
为检验《指导目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03
实证结果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2第(1)列是仅加入企业和时间固定效应的结果,第(2)列和第(3)列是进一步添加五年规划政策以及其它控制变量的结果。可以发现,核心解释变量induslevel的影响系数为正。这表明产业鼓励程度越高,企业绿色创新水平越高,说明《指导目录》实施能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发展。
(二)稳健性检验
1.工具变量检验
附表1结果发现,工具变量通过了相应检验,且产业鼓励程度提高对企业绿色创新依旧存在显著促进作用,证实了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2.考虑政策变动的检验
结果在附表2可以发现,行业鼓励程度扩大(enpol)带来的积极影响更为明显,证实了本文结论的可信性。
3.考虑行业特征的检验
附表3结果显示,控制政策出台前行业特征后,核心解释变量的影响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说明本文结论是可信的。
4.考虑企业内生行为的检验
对应结果在附表4给出,在排除这些事件影响后,本文结论依旧稳健。
5.考虑初期绿色创新水平的检验
附表5结果显示,考虑企业、行业初期绿色创新水平的影响后,产业鼓励程度提高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仍然显著为正,证实了结论的稳健性。
6.替换被解释变量的检验
基于上述不同量化方式的回归结果在附表6给出,相应结果证实了前文分析的稳健性。
7.剔除样本的检验
本文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检验,第一,排除金融危机事件。第二,排除高等级城市样本。第三,保留连续样本。附表7结果显示,排除上述事件后,核心解释变量的影响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证实了结论的稳健性。
8.基于工业企业数据库的检验
本文利用2007~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稳健性检验。附表8结果显示,核心解释变量的影响系数依旧显著为正,证实了本文结论的稳健性。
9.排除同时期政策事件的检验
附表9结果表明,考虑同时期政策影响后的结果依旧与前文保持一致,证实了本文结论的稳健性。
04
机制检验
(一)《指导目录》与企业外部环境
表3结果发现,《指导目录》将减少污染密集型企业进入、增加污染密集型企业退出,并能够促进非污染密集型企业进入、减少非污染密集型企业退出。这
一结果说明《指导目录》在实施过程中会限制和淘汰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能力,引致行业间的资源再配置效应,进而动态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发展。与此同时,《指导目录》实施将明显降低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
表4第(1)列和第(2)列表明产业鼓励程度提高并未显著提升企业补助力度。因此,本文结合基准回归所使用数据的样本区间得到了2007-2012年企业进入退出状态数据。表4第(3)~(5)列表明,产业鼓励程度提高不仅显著降低了企业税负,还增加了企业在绿色发展方面的税费优惠。这能够增加企业的营运资本、拓宽企业的现金流,带动企业增加绿色研发投入。表4第(6)~(8)列结果表明,相比于商业信贷,产业鼓励程度提高能够提高企业的长期借款与利息支出,增加其银行信贷规模。
(二)《指导目录》与企业内部能力
表5第(1)列结果表明,产业鼓励程度提高有助于企业增加研发人员投入。在《指导目录》引导下,企业为夯实绿色创新基础将选择推动要素结构向研发型转变,从而提高绿色创新能力、促进绿色创新发展。表5第(2)~(4)列给出。结果表明,产业鼓励程度提高有助于企业增加对绿色中间品的进口。在《指导目录》的引导下,企业可通过进口绿色中间品来吸收国外生产技术,形成技术外溢效应。表5第(5)列和第(6)列结果表明,产业鼓励程度提高有助于提高企业绿色化转型重视度、并优化企业环境等社会责任表现。
05
进一步分析
(一)异质性分析
1.地区层面异质性分析
附表10结果发现,与其他地区相比,产业鼓励程度提高更有助于市场化程度、政府环保重视度和公众环保关注度较高地区的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活动。
2.行业层面异质性分析
附表11实证结果表明,较之其他行业,产业鼓励程度提高显著促进了劳动密集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企业的绿色创新活动。
3.企业层面异质性分析
表12结果发现,相比于其他企业,产业鼓励程度提高更有利于促进非国有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实现绿色创新发展。
(二)溢出效应与协同效应分析③
1.溢出效应分析
表6第(1)列结果发现,同一中类行业中鼓励性小类行业绿色专利数量提升,能够提高同一中类行业中非鼓励性小类行业内企业的绿色专利数量。这说明《指导目录》的绿色创新效应存在行业间的溢出效应。
2.协同效应分析
本文参考现有研究利用全国投入产出表测算上游和下游产业关联指标。其中,上游产业关联(forward)
指标为:
表6第(2)列结果表明,上游产业关联将显著抑制下游企业绿色创新发展、下游产业关联将显著促进上游企业绿色创新发展。作为中间产品供应商,理论中上游企业的绿色技术可能会沿着产业链传导至下游企业。
(三)是否降低了企业碳排放强度?
本文利用两阶段模型进行讨论。第一阶段模型见式(2),第二阶段模型如下所示:
表7给出结果发现,变量lgreenpatentyhat的影响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指导目录》诱发的绿色创新能够显著降低企业碳排放强度。这一实证结果可为中国当前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牵引推动绿色转型提供有益的政策启示。《指导目录》实施在优化完善产业结构的同时,也能促使企业转向以绿色创新为引擎的低碳型发展模式,从而说明了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潜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06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第一,《指导目录》实施将促进企业绿色创新发展。
第二,《指导目录》既能通过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调整、给予企业财政扶持和信贷支持来优化企业面临的外部绿色创新环境,也可以通过助推要素结构向研
发型转变、提高企业绿色投资水平、促使企业制定绿色发展战略来强化企业内部绿色创新能力。
第三,《指导目录》的绿色创新效应在市场化程度、政府环保重视度和公众环境关注度较高地区、劳动密集型和污染密集型行业、非国有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中的影响更为明显。
第四,溢出效应和协同效应的检验表明,《指导目录》的影响存在行业间溢出效应,并通过产业关联促进上游企业绿色创新发展。
第五,《指导目录》实施引致的绿色创新效应会减少企业未来碳排放强度。
(二)政策建议
第一,适时推动《指导目录》修订,增强产业政策执行效力。
第二,拓宽政府政策支持引导渠道,破解创新资源约束难题。
第三,促成企业绿色发展管理体系,激发企业绿色创新潜能。
第四,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实施策略,多点发力实现绿色发展。
「READING」
在转型中向"绿"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