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1、试点县(市、区)104个
北京市:昌平区、大兴区
天津市:静海区、蓟州区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邢台市信都区、定州市、平泉市
山西省:平遥县、泽州县、清徐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五原县、开鲁县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市于洪区、大连市旅顺口区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
黑龙江省:桦南县、兰西县、安达市
上海市:松江区、奉贤区
江苏省:沛县、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昆山市、泗阳县、盱眙县
浙江省:德清县、龙港市、象山县、义乌市、江山市
安徽省:泗县、东至县、金寨县
福建省:沙县、建瓯市、晋江市
江西省:湖口县、大余县、永丰县、鹰潭市余江区
山东省:平度市、兰陵县、禹城市、潍坊市寒亭区、汶上县
河南省:巩义市、孟津县、宝丰县、长垣市、新县
湖北省:大冶市、宜城市、沙洋县、恩施市
湖南省:浏阳市、汨罗市、宁远县、凤凰县
广东省:南雄市、珠海市斗门区、佛山市南海区、德庆县、龙门县、陆河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贵港市覃塘区、北流市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昌市
重庆市:大足区、永川区、梁平区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泸县、眉山市彭山区、宜宾市翠屏区、西昌市
贵州省:息烽县、湄潭县、金沙县
云南省:宜良县、玉溪市江川区、大理市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山南市乃东区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富县、神木市、柞水县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陇西县、康县
青海省:祁连县、湟源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平罗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奇台县
2、整市推进试点的地级市3个
浙江省:绍兴市
安徽省:滁州市
四川省:资阳市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逐步发展演变而成的,其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分配、长期使用”。
按照“确权、赋权、活权”要求,扎实推进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形成了一批改革成果,促进了宅基地权能完善、权利行使和权益保护。
构建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
探索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完善农村住房保障新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稳慎探索农村合作建房、集中建房的可行路径。
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特别要防止借改革之名,打农民宅基地的主意,与民争利,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来源:乡剑侠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