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中医医院
关于公开招聘协议制护理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医院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技术人员结构,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实际,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制护士,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协议制护理人员10名,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2:1比例择优招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崇尚救死扶伤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以后出生)。
4.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工作经历者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缴纳个人社保证明。具有二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提供二级医院工作的证明及缴纳个人社保证明)及中医院校毕业者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4日
2.报名地点:张掖市中医医院行政综合楼3楼护理部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2寸相片两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各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各1份);已取得执业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尚未取得执业证书的,需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组负责,应聘者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有工作经历者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及缴纳个人社保证明。中医院校毕业者,需提供中医院校毕业证书。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护理技术操作考核、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护理技术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
(四)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聘用,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审查,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进入体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确定人选未达到计划岗位招聘人数时不做递补招聘计划相应缩减,也不再向社会发布公告。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招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本人招聘资格,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岗位结合单位岗位设置兑现其薪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医院不予聘用。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张掖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0936-8860515
0936-8235928
附件:张掖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协议制护理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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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陈 蓉
二审:杨建刚
终审:彭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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