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提醒】重申“十个严禁 ” 廉洁自律过“国庆”

文摘   2024-09-30 14:30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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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特重申和强调以下“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


中共齐云山镇委员会

2024年9月30


初审:吴亚婷
复审:蔡   霞
终审:余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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