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公告
选聘原则
选聘岗位
任职及工作地点
岗位职责
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能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依法经营,自觉以企业利益为重。
熟悉国际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医药行业政策以及发展趋势,熟悉大型企业的组织及运作模式。
(二)任职资格
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药品研发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同规模及以上制药领域公司300人以上研发团队管理经验。
生物药、药物制剂、药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药品研发10年以上工作经验,8年以上独立负责研发项目开发经验;具有至少1个创新药研发成功的项目经历。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管理视野、心理和身体素质。
华北制药内部员工,需为现任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特别优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对象
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执行中和解除执行未满三年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选聘的。
薪酬待遇
选聘程序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其他事项
文字:方彦腾
编辑:常青
人类健康至上 质量永远第一
传递好声音|讲述好故事|展示好形象
欢迎扫码关注华北制药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