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继承纠纷典型案例,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典型案例中,农某与凌某是夫妻,育有四个子女,老五是农某与他人所生,从小随农某与凌某生活长大。
2017年,农某作为承包方代表与其所在村民小组签订了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合同载明家庭成员共3人,分别为农某、凌某和老五。
农某于2022年去世。农某去世后,凌某和四子女起诉要求继承农某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法院认为,凌某和四子女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以户为单位取得,户内其他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
最高法的这一判决体现了国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这意味着即使户主去世,其他家庭成员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一政策旨在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然而,这也引发了关于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社会稳定的讨论。
二、大众看法
有许多人表示理解和接受这一政策,认为这是维护农村土地稳定的重要措施。他们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因继承问题引起的纷争,有助于维持家庭和谐。此外,一些人认为这一政策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土地闲置现象。
也有不少农民对此政策表示困惑,担心自己的辛勤劳动成果无法传承给下一代。有人提出疑问,如果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该如何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还有人质疑,如果没有长期的土地权利感,是否会降低农民的投资意愿,进而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还有一些农民表达了深深的忧虑和不安,担心失去祖辈辛勤劳作的土地。他们认为,土地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家族的记忆和精神寄托。政策的变化让他们感到无助和失落,甚至有些人担心这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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