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表述】
1.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2.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建立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个显著优势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
(2)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
(3)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
(4)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
(5)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5.人大代表的权利
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规政策】
【重要时政】
你“在看”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