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评 | 履职“清单”,能否化解“一箩筐往里装”
时事
2024-11-06 15:01
江苏
乡镇社区及基层单位,一直以来都是事情多且杂。有人形容是“一箩筐,往里装”。倘若能建立完善基层履职事项“清单”,凡“清单”外一律不再承担,“小马”或许就不再困扰于“拉大车”。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加强清单动态管理,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就在前不久,江苏召开了一场专题推进会,对在全省面上推开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一些省内试点地区,特别是乡镇街道在会上拿出了阶段性探索经验,也交流了所思所盼。确实,“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长期以来,各项工作的推进往往靠基层这根“针”去串联、去落实,导致责任和事权向基层扎堆转移,基层单位长期处于工作干不完、干不好的状态。不妨举些现实里的例子。一位乡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曾告诉笔者,他们最怕遇到垃圾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因为没有职权处理,居民怨气冲天,干部却只能干着急。在农村,一些村干部将基层处境无奈地概括为“人少、力弱、事多”,基础工作都没做完,还有处理不完的、应付不完的考核和检查,有时想深入村子和村民聊聊都得硬挤时间。而最让一些干部苦恼的,是在配合消防、应急、安全生产等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和巡查事项时,并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常常是折腾得“灰头土脸”。对基层的“箩筐困境”,说再多体谅的话,都不如抓紧落实到行动上来。眼下,扎实用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就是基层最期待的务实举措之一。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份“清单”里到底有啥?从中央明确的要求来看,这是一份更加科学的基层履职指南,以清单形式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的职责,主要包括“基本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等内容。也就是说,对照清单,工作由谁干、怎么干,对上联系哪个部门等问题,应该一目了然。“履职事项清单”怎么编、又怎么用?很多地方都已经行动起来,并有了一定成效和示范。很显然,这份清单应有统一标准,但在具体内容上,则也应该“因地制宜”。就以江苏来说,全省乡镇街道共有1200多个,区域差异较大,如果搞一刀切或者清一色齐步走,而不综合考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等因素,再精细的“清单”恐怕也很难发挥作用。譬如,今年4月,泰州市印发了《泰州市乡镇(街道)职责指导目录清单》,其中依据《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编制垛田保护工作事项,明确市、区一级部门对垛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垛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水域清淤疏浚、漂浮物清理等垛田保护职责。又譬如,一些地区聚焦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研究对当地发展具有牵引性的特色事项,还有些地区把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文化保护等融入让清单编制,让清单事项更贴近本地生产生活实际。这些,都是很好的实践。实事求是说,有了职责清单,并不能彻底解决基层面临的所有问题,基层既要减负,更要赋能。眼下,已经有不少试点地区在尝试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譬如,为乡镇新增下放一批城管领域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对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以及损坏城市道路等行为的处罚权,通过更加高效、更为直接的管理更好为基层治理赋能。而无论是清单还是赋能,目的其实一样,就是让基层干部都能“做好自己的事情”。很多时候,基础打牢了,局面也就打开了。
瞭望评论员 | 言心(林元沁)
图片 | 视觉中国
编辑 | 王君
责编 | 顾敏
审核 | 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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