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期过后,芦溪中学校园超市“滋滋能量站”正式投入使用,芦溪中学的同学们惊喜地发现,学校的超市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走进超市,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装修风格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随处可见‘滋滋’的形象,像文创店一样,感觉很有设计感。”走进商超内的同学这样说道。原来,“滋滋能量站”的设计是以芦溪城市IP形象“电娃-滋滋”与芦溪中学的校园文化相融合为创意,商超内还推出了芦溪滋滋文创“5+1”系列产品,着力打造芦溪文旅新品牌。
“之前学校超市里售卖的一些‘垃圾食品’,总担心孩子吃了对身体不好,但是又拦不住他们去买,现在学校商超让国企来管理,售卖的商品种类严格把关,价格还比之前更低了,我们作为家长感觉更放心,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实惠。”学生家长对“滋滋能量站”给出了好评。
据悉,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前,我县共有5家寄宿制学校开设校园商超,经营模式为对外承包,均证照齐全,但存在违规出售“三高”食品和商品售价过高的问题。为了提升学校膳食营养健康水平,保障学生在校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县教育局将学校商超委托给国有企业统一经营管理,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且价格明显低于本地同类同期商品价格,严格按照《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学校超市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只经营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牛奶、水、面包等五个类别的商品,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禁止售卖“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散装食品、自制熟食等。
县教育局全面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方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认真执行校园食品安全“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工作机制,校方和监管部门定期对校园商超商品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管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校园商超依法依规经营,让师生获取价格合理、安全放心的商品。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急群众所急,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校园商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为师生创造更优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编辑:邱博文
审核:邱博文、彭军、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