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生效的裁决或判决,满心以为可以顺利执行,结果却发现公司账户空空如也,法院也束手无策,难道真的就血本无归了吗?别急,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当公司无力偿债时,如何巧妙地追究公司及背后股东的责任,为你的债权讨回公道!
一、恶意转移财产的狡猾手段与应对策略
在执行过程中,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公司明明有资产,却通过恶意转移的方式,让资产消失得无影无踪?比如,股东将公司资产以超低价格卖给自己的关联方,或者编造虚假的债务来减少公司的偿债资产。面对这种狡猾的手段,申请执行人并非束手无策。
你完全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诉讼,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些恶意转移行为,将转移的资产重新纳入公司财产,用于清偿债务。但请注意,收集证据是这一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你需要提供资产转让合同、财务账目记录、关联关系证明等有力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这样一来,那些试图通过恶意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的股东,就无处遁形了。
二、关联公司:债务的避风港?
有些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会利用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作为“避风港”,将本公司的业务或利润转移到关联公司名下,导致本公司成为一个空壳,无法清偿债务。面对这种情况,申请执行人同样有招儿应对。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关联公司与被执行公司之间的交易进行深入调查。一旦证明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或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你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将关联公司纳入执行范畴,责令其在接受不当利益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需要对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往来、人员交叉任职等情况进行详细梳理和举证。虽然过程复杂,但只要能证明关联公司的不当行为,你的债权就有希望得到清偿。
三、股东责任追究:哪些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面对公司无力偿债的情况,你或许会感到绝望,但别忘了,还有股东这个“后备军”可以追责。下面,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哪些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新《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需要提前缴纳出资。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你可以申请追加这些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若公司因此无法清偿债务,你可以申请追加这些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未依法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股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就转让股权的,若公司因此无法清偿债务,你可以申请追加这些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公司的股东:对于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你可以申请追加这个股东为被执行人。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股东:公司在未经清算的情况下就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的,你可以申请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实操流程
想要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操作:
拿到终本裁定:首先,你需要拿到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确认公司确实无力清偿债务。
与执行法官沟通并申请追加:接着,你需要与执行法官沟通追加事项,并按照要求向执行法官或立案窗口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等待审查与裁定:执行审判庭会对你的追加申请进行审查(可能是书面审查或公开听证),并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
申请恢复执行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若裁定予以追加,你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若裁定驳回追加申请,你可以在收到裁定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与二审:执行异议之诉相当于一个诉讼案件,你需要提交完整的立案材料,并附上驳回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的裁定书。若一审判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则追加成功;若一审判决驳回追加申请,则你可以上诉进行二审。
五、法院不予支持追加股东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比如,如果股东已经在自己未出资或是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那么其他债权人就无法再要求该股东承担该责任了。因此,在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实践做法。
综上所述,面对公司无力偿债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并非束手无策。通过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做法,你可以巧妙地追究公司及背后股东的责任,为你的债权讨回公道!
【留言区福利】
麻烦点个“赞”,点个“在看”,然后在留言区留言,即可获取:
1.起诉+执行全套模板【word版】+范本【共数百份】;
2.留言区免费法律咨询,有问必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