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因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自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被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62辆涉案车辆,因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未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月内到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扣留车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因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自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被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的62辆涉案车辆,因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未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月内到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扣留车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