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气普法•寒露|秋深露重,守护秘境

政务   2024-10-08 17:22   北京  



寒露时节 · AUTUMN

寒露惊秋晚,朝看菊渐黄。千家风扫叶,万里雁随阳。

今日,我们迎来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十七个节气,也是秋季的第五个节气——寒露。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记载:“九月节,露气寒冷,将凝结也。”寒露时节,气温逐渐下降,不时有冷空气南下,昼夜温差较大,并且秋燥明显。与白露相比,寒露气温下降很多,寒生露凝,因而称为寒露。


近日

一颜料师进入哀牢山“禁区”

引发了大家对禁区的好奇

纷纷前往

但这一行为可能不仅违法

也危害自身的生命安全



这个国庆假期,云南的哀牢山火了.......

因一视频博主独自进山收集材料的视频在网络走红,云南哀牢山再次走进公众视野。

不少“好奇心满满”的游客纷纷选择在国庆假期来到这神秘的“小众”地区一探究竟。结果由于太多人涌入哀牢山,原本人烟稀少的“禁区”变成了人满为患的“景区”。

10月5日,@云南哀牢山仙境发布安全提示:哀牢山深处危险,别贸然前往未知地带,未开发区域不要深入。据了解,哀牢山部分区域已被开发成景区,但在山林深处却仍是危险重重。爆火的哀牢山到底是一座怎样的山?有多凶险?又为何成为了禁区?






哀牢山因何成禁区?



哀牢山位于云南中部一带,跨越云南省楚雄州、玉溪市、普洱市等州市。

这里保存了世界同纬度面积最大、人为干扰最少、最完整的亚热带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有高大乔木参天,有低矮灌木遮地,有苔藓蕨草遍附树枝与根底,还有横生的藤萝枝蔓随处缠绕攀爬。当地百姓称其为“死亡森林”,网友也称其为现实版“云南虫谷”。

△云南普洱,雨后哀牢山。

目前,哀牢山外围部分已有多处区域作为景区开放,如玉溪市新平县境内的茶马古道、南恩瀑布、石门峡和金山原始森林公园等。这些景区沿323国道分布,游客进出较为方便安全。

△云南玉溪,哀牢山国家森林公园南恩瀑布。

而其他尚未开放的哀牢山深处地带,多为原始森林,当地提醒,不要贸然前往哀牢山未开放区域:

● 哀牢山腹地山高林密,山坡坡度较大且多悬崖峭壁,无可供正常通行的道路。此外,原始森林中野生动物多,常有熊、豹、毒蛇等出没。

● 这里常出现暴雨、暴雪、冰雹等恶劣天气。雨雾天气下,浓雾密闭的森林晚上会释放大量二氧化碳,人长时间在山林中行走,可能因为缺氧失去意识,进而失温。

● 经科研人员测量证实,哀牢山存在着大地磁场强度异常现象,易导致指南针失灵,增加迷路风险。

△云南省玉溪市,哀牢山茶马古道景区。

气候变化多端、地形极为复杂,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哀牢山成为一个对人类构成致命危险的地方。对此哀牢山景区特意发布安全警示:哀牢山深处危险,别贸然前往未知地带,未开发区域不要深入。




擅闯哀牢山保护区

最高罚款5000元



10月6日,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发布《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访客须知》及《关于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开展各类未经批准的人为活动的告知书》,其中明确:

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1年11月,曾有4名地质调查人员进入哀牢山腹地镇沅县至新平县区域,执行国家年度森林资源调查专项任务,过程中不幸因公殉职。据多部门专家联合现场勘察,认为4人殉职原因主要是长时间爬山导致体力消耗过大,事发区域出现瞬时大风、气温骤降等原因造成人体失温。

目前,哀牢山部分区域已开发成景区,有较完善的配套设施与服务,如长约8公里的哀牢山茶马古道,有“马踏石穿”“千家寨”“炼铁炉”等遗址,沿线还开发建设了南恩瀑布、大平掌战斗遗址、云海日出、石门峡、燕子崖瀑布、大磨岩峰、大雪锅山等景点。



不过,未开发区域严禁进入。对此,《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访客须知》作出详细规定,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访客管理,保护辖区环境资源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严防森林火灾,保障访客安全,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除外。

二、禁止任何人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

禁止在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科研成果的副本提交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

需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应当事先向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提出申请和活动方案,经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服从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的管理。

三、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未开展参观、旅游活动项目,严禁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各种徒步、健行、拓展运动、登山、探险、穿越、露营等活动。

四、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原住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接受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的管理。违反规定者,按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一)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二)禁止在保护区野外吸烟、生火、烧烤、野餐等。

(三)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排污排废、乱扔和倾倒垃圾。

(四)禁止携带外来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物品进入自然保护区。

(五)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安放纪念标志,未经批准同意,禁止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六)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访客应爱护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不得采挖野生植物、采花摘果和擅自采集各种野生动植物标本,不得投喂野生动物。访客以任何方式骚扰、惊吓野生动物、蓄意伤害野生动植物或者其他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外国人进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州辖区的,接待单位应当报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外国人,应当遵守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采集标本等活动。

六、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访客应确保自身安全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开展自救,同时就近向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属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求助,但访客应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财产损失、救援产生的费用、甚至人身伤亡的后果。






擅闯“禁区”会面临什么风险?



无视禁令面临行政处罚

近年来,“驴友”无视政府禁令擅闯自然保护区被困的事件多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悲剧。

去年7月,广东省英德市公安局接连接到两起警情,分别有5名和8名“驴友”擅自进入石门台自然保护区被困。公安机关随即组织前方搜救组进山实施营救,后被困人员全部成功获救。这13人无疑是幸运的,但不是所有的猎奇者都能如此幸运。今年暑期,一支自驾车队未经批准穿越新疆若羌境内国家级野骆驼自然保护区,遭遇车辆故障、高温缺水双重困境,其中4名游客不幸遇难。

有的人因猎奇、虚荣心及侥幸心理作祟,认为既然是自然保护区,就应该没有危险,在景区里打个卡、拍张照会成为很多人羡慕的对象。

实际上,在我国,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为了守护自然保护区,我国专门设立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自然保护区可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种,不管哪一种,自然保护区都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如果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的,应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心区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上述活动均需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上述13名“驴友”未经批准,不顾警示牌提醒,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就会面临罚款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自然保护区和我们耳熟能详的风景名胜区或景区同名,但二者截然不同。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如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门头沟区,保护区属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类型,主要保护暖温带华北石质山地次生落叶阔叶林生态系统及珍稀保护动物及其种群,这里的核心区和实验区内禁止旅游,进入须经批准;而在房山百花山自然风景区,游客可以一览山中美景,与大自然亲密接触。



“探索秘境”破坏环境须追刑责

除受到行政处罚之外,如果游客在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环境资源的,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涉嫌犯罪。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损失和费用,包括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以及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此外,刑法还专门规定了妨害文物管理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即包括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毁坏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损毁保护区内名胜古迹等非法行为。2017年,3名游客在江西三清山景区攀登巨蟒峰的过程中,在山体钻孔、打入岩钉,给景区造成永久伤害。法院一审判决,其中两人获刑,并处罚金;3人被判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

笔者提醒大家,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观光游览、“探索秘境”、登山戏水等活动或招揽、组织他人进入自然保护区,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违规穿越可被终身禁入

去年国庆节过后,四川省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发布通报称,两名女游客购买门票进入景区后无视标牌提示和工作人员劝阻,在景区内开展徒步穿越。但因为当晚下雪,两人迷路失温后报警求助,最终被救援下山。通报称,两人违反了禁止规定,给景区的保护管理造成一定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因此管理局决定禁止二人终身再次进入该景区进行观光等一切形式的旅游。

“禁入”已成为不少景区对严重违规游客采取的管理措施之一。近些年,四姑娘山、稻城亚丁等景区先后发布了关于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禁止一切单位(团体)或个人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未开放旅游经营的区域,违规进入者,将被纳入景区失信人员名单,并终身禁止进入该地观光旅游和开展户外活动。

此外,可可西里、羌塘、罗布泊、阿尔金山等无人区近年来也成为热门穿越区域。在社交平台上,以穿越无人区为主题的短视频过万点赞屡见不鲜。笔者提醒,不光是自然保护区内严禁组织非法穿越,在未被划为自然保护区的无人区等野外区域,游客进入前也须向当地公安、林草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相关许可后,在当地有专业资质团队的伴行下方可进入。游客一定要树立危险防范意识,切莫擅自踏入或盲目加入“驴友”组织的穿越活动,更不得招募他人前往非法穿越,否则不仅会面临法律制裁,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引发悲剧。

“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作为一项基本的行为准则已被公众广泛接受。不可擅入的范围既有他人的合法私权领域,也包含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资源领域。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规则,尊重并做到不侵犯他人权益。守住行为边界,才能更好地行使自身权利。


来源:北京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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