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联合互查,对电动车经营及维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围绕76号令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展开。
执法人员深入7家电动车经营单位,仔细查看所售电动车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情况,并对车辆的关键部件如电池、充电器、车架等进行详细检验,确保其质量达标,不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严格检查经营单位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相关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未经认证或超标电动车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要求,严禁在经营过程中向消费者表示可以提供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拼改装服务,或实际从事经营性拼改装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还对1家电动车维修单位进行了检查,重点审查其维修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改装电动车的情况。执法人员认真审阅维修记录,检查维修所使用的零部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厉打击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提升电动车速度等违规行为,要求维修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问题,每周需对维修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违规行为。
学院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和花园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联合联动互查,是对电动车全链条监管工作的一次有力推进。不仅加强了两所之间的协作与交流,也提升了对电动车经营和维修单位的监管效能。
供稿:市场监督管理所 冯雪
整理编辑:党群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