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防骗 安全支付丨(58)警惕“高薪兼职”,勿当诈骗“帮凶”

文摘   2024-11-13 20:12   广东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贯彻落实加强反诈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骗意识、识骗能力,推动金融行业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治理深入开展。






拦截案例

近日,邮储银行深圳分行及时拦截一起“高薪兼职”诈骗案件,帮助当事人冯先生准确识别风险信号,避免成为帮信“工具人”。

当天,20岁的冯先生来到邮储银行深圳分行网点,要求工作人员协助其解除名下银行卡的非柜面业务限制。“我最近找到一个‘高薪兼职’工作,只要把我的手机给对方远程操控,每日即可获得490元的报酬。”在工作人员询问账户解限相关情况时,冯先生直言不讳。据了解,冯先生刚踏入社会不久,经济方面较为拮据,这种每日“躺着即可月入过万”的“工作机会”,对冯先生来说,自然是莫大的诱惑。

工作人员听完冯先生的叙述,立即判断所谓的“高薪兼职”实际上是诈骗分子招募帮信人员,一旦贪图利益,为其提供“手机口”,将成为境外诈骗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桥梁”,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过工作人员反复劝说,冯先生终于如梦方醒,不再考虑从事虚假兼职,并及时删除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骗术揭秘

诈骗分子以“高薪兼职”为诱饵,蛊惑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以及在校学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及手机卡,或参与吸粉引流、架设“手机口”等非法行为,导致部分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触碰法律红线,影响大好前程。



温馨提示

第一 验证资质

招聘面试时对招工方的资质以及所做工作的性质进行全面的了解,千万不能抱着轻松就能挣大钱的心态。


第二 保护好个人信息

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应妥善保管自身名下所有账户,充分了解账户管理使用风险,严禁利用名下账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禁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 多学习防诈骗知识

积极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学习反诈宣传、阅读文章等知识,提高自身防诈意识。


指导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制作单位:邮储银行深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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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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