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北京某能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前销售经理刘某在职期间与妻子成立了北京捷欧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欧公司),为捷欧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违反与权利人之间签署的保密协议和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在未将权利人的客户采购设备需求等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情况下,私自以权利人业务经理的身份与客户进行对接、洽谈,促使客户与捷欧公司达成交易,捷欧公司获利136399.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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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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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评析:
案情介绍:陆某某曾担任上海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的销售一职。入职时,与权利人签署了《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离职后,陆某某仍从事融资租赁服务工作,为拓宽业务,凭借对权利人项目管理系统和工作人员用户名、登录密码编制方式的熟悉,成功破解在职员工的用户名和密码,分别四次使用自己的电脑登录权利人项目管理系统,非法下载权利人制作的测算表、客户评估报告等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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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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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评析:
案情介绍:无锡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沃德公司)三名隐名股东陆某峰、于某、韩某磊曾就职于某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入职时,与权利人签署《某行为守则》或《员工手册》确认书,知悉权利人通过门禁、设定文件查看权限、图纸标密等方式保护弹簧卡箍的相关商业秘密。陆某峰、于某、韩某磊违反保密义务,合谋获取弹簧卡箍产品相关生产技术资料,并提供给无锡沃德公司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经江苏钟山知识产权服务公司鉴定,为与权利人具有实质性相同密点的弹簧卡箍产品。权利人直接损失达到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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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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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评析:
案情介绍:陈某系浙江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高级技术专家,其在职期间,多次违反与权利人之间签署的保密协议、公司规章及分级保密管理制度,泄露密钥,假借各种名义将处于严格保密研发服务器内的相关技术代码分批转移至保密要求较低的服务器内;其离职后,未经权利人许可,仍然擅自使用权利人密钥从服务器内下载了其预先转移的包含技术代码在内的具有很高商业价值的文档,该下载行为被权利人内部监控系统发现。下载的技术代码为视频编码与增强的相关技术,根据权利人提供的非公知性鉴定意见和研发记录,技术代码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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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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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评析:
案情介绍:广东圣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圣千公司)作为广州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的代理商,违反保密义务和禁止竞业规定,组织员工自编程序代码,通过互联网远程爬取权利人OA系统内客户及订单信息等资料,经筛选后导入自行研发的“智能系统”,使用上述客户信息推销与权利人同类的产品。经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广东圣千公司使用上述客户信息成交5万余单,获利21788783.29元。经司法鉴定机构认定,上述客户信息属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办案期间,执法单位与权利人保持密切沟通,指导其积极与广东圣千公司协商侵权赔偿问题,双方最终达成谅解协议,广东圣千公司退赔权利人1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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