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实务部门联席会议”成功举办

教育   2024-12-28 10:06   辽宁  

2024年12月26日14:00,由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的“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实务部门联席会议”在田家炳教育书院105会议室成功举办。来自辽宁省政法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的13名实务专家,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成员,以及师生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共包括开幕式,揭牌仪式暨实习实践基地牌匾、专家证书授予仪式,《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联席会议章程》审议,基地管委会成立仪式四项议程。

会议开幕式由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隋军院长主持,沈阳师范大学杨松校长、法学院王旭伟院长出席会议并分别致辞。

杨松校长首先代表沈阳师范大学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指出,沈阳师范大学作为全国51所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之一,地处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重要节点,肩负着培养特色涉外法治人才的重任;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单位的各实务部门,同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杨松校长表示,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加强沈阳师范大学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努力培养出更多高水平卓越涉外法治人才。

王旭伟院长首先代表法学院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他指出,在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指导下,在杨松校长、霍存福教授的带领下,在实务部门大力的支持下,沈师法学院已经取得长足的发展。他表示,希望通过本次联席会议,与实务专家共同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路径、方法、理念与思路,以更好地服务于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基地的建设,为辽宁省涉外法治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接着,会议进入第二议程。揭牌仪式暨实习实践基地牌匾、专家证书授予仪式由隋军院长主持,杨松校长与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山万峰处长一起为“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牌匾揭牌。随后,我校隋军院长、外事处胡泊副处长以及教务处薛明智副处长授予到场实务机构代表“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习实践基地”牌匾,并向参会的13位实务专家颁发专家证书,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纽带。


随后,会议步入第三项议程,即对《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联席会议章程》进行审议。此环节由王旭伟院长担任主持人,与会专家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对章程内容展开了细致入微的审议与讨论,共同签署并一致通过该章程,这标志着基地管理在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后续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接着,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山万峰处长、沈阳中央法务区市法院金融法庭侯杨庭长、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李锦主任等参会专家就今后如何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问题展开了研讨交流。

座谈会结束后,隋军院长宣布基地管委会正式成立。王旭伟院长对本次会议中达成的共识以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他表示,学校将充分吸纳各方建议,持续优化培养体系。同时,他诚挚地邀请各位专家在日后的工作中传经授宝,给予学校全方位的指导与帮助,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事业迈向新的台阶。最后,本次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博学厚德  求是笃行

撰      稿|金鑫鑫

排      版|刘岳琛

一审一校|郭紫琪

二审二校|牛志强

三审三校|隋   军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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