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下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的“法治中国名家讲堂”于田家炳109顺利进行。本次学术讲座《数字法学的理论品格与范畴体系》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郑智航教授担任主讲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方芳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我院部分师生代表在场聆听。郑智航教授以其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权威且前沿的学术盛宴。
郑智航,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齐鲁青年学者,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大数据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曾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020)、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2013)、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2013)等;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山东省法学会融合创新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等。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代表著作有《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法学的魅影》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社会学、司法学、人权法学、网络法学等。
首先,郑智航教授深入剖析了当代中国数字法学自主性建构的两重背景。他指出,全球数字治理秩序演变中,西方发达国家在数字全球化进程中延续霸权主义,将旧秩序带入数字治理。中国数字法学需研究治理理念转型、国际合作格局构建、风险防范及纠纷解决等问题,以应对全球治理“旧秩序”对数字全球化“新赛道”的钳制。同时,现代法学基于传统物理性生存域限建立,在数字社会面临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二元结构打破、公法与私法界限模糊、前因与后果关系相对化等挑战,促使对西方现代法学反思,推动数字法学自主性发展。
其次,郑智航教授阐述了当代中国数字法学自主性构建的基本原则。他强调,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数字法治观,其涵盖数字法治建设的重要价值、基本原则、运行框架及远景目标,对数字法学体系建构意义重大。郑智航教授指出,应坚持技治主义与人文主义有机结合,捍卫人的主体性,秉持中国传统文化人文精神,强化数字人文方法运用,防范数字利维坦风险。同时,要坚持自主性与开放性有机结合,探索新范式,在全球治理中贡献中国方案,推动文明互鉴。此外,还要坚持立足当下与把握未来有机结合,基于数字科技对法的多方面影响推进传统法学变革,考虑数字社会不确定性,将风险防控纳入数字法学研究范畴。
在谈及数字法学的理论品格时,郑智航教授认为数字法学是一种理想类型的数字生活体现,同时也是数字法治文明的体现。数字法学推动范式更新与科学革命,其范式包含理论信念、概念范畴、学术命题等要素,为法学研究提供新思维结构。郑智航教授还强调,数字法学通过对现代法学概念范畴的延续、拓展与革新,结合数字法治实践提炼新范畴,构建了包含本体论、价值论、运行论和方法论的范畴体系,为数字法学自主性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研究成果对深入理解数字法学、推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讲座结尾,方芳副院长简明扼要的总结了本次讲座,并再次对郑智航教授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开展讲座表示衷心的感谢。郑智航教授以专业又不失风趣的言语,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带领同学们进一步思考数字法学的理论品格与范畴体系,为师生们提供了深入理解当代中国数字法学自主性构建的全面视角,对推动数字法学研究与实践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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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厚德 求是笃行
撰 稿:陶奕杉
排 版:范圣豪
一审一校:郭紫琪
二审二校:牛志强
三审三校:方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