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箫讲坛 | 法治中国名家讲堂——吉林大学房绍坤教授在我校作专题讲座

教育   2024-12-21 13:17   辽宁  


2024年12月20日9:00,在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三楼报告厅,房绍坤教授以《居住权适用的几个问题》为题,为我校师生呈现了一场精彩的专题学术报告。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方芳主持本次报告会,我校师生代表120余人聆听报告。

房绍坤教授对居住权设立方式中主要的争议问题——遗嘱设立居住权和裁判设立居住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对遗嘱设立居住权在行为性质、形式要件、设立时间、登记主体方面进行了细致阐释,对裁判设立居住权的主要学术争议展开了介绍,并指出在我国立法构架下裁判不能设立居住权,裁判设立居住权不仅有违物权法定原则且没有法律依据。房绍坤教授讲述了居住权主体的范围和界定的问题,他认为,从居住权设立目的看,不能是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但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同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方芳副院长在总结发言时表示,房绍坤教授以对法律的深刻洞察、扎实的理论素养和多元的观点视角,教导学生们在研究法律问题时,应学会从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找出问题的关键,明确观点的同时进行多角度的说理解释,以及要保持逻辑的一致性,房绍坤教授的讲座简洁凝练地阐述了“居住权的遗嘱设立方式”“居住权裁判设立方式”“居住权的主体”等民法理论,让全体师生对于“居住权”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专题报告结束后,方芳副院长为房绍坤教授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吴伯箫讲坛”的纪念证书,感谢房绍坤教授与我校师生分享感悟、传授理论、启迪思维,令在场师生得以持严谨的精神深耕学术领域,对未来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房绍坤

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杰出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首届高校百名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会长、中华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主编、合著各类教材20余部,是马工程教材《民法》的主要参编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出版各类学术著作近30部;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0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大成果奖1项、一等奖3项。


博学厚德 求是笃行

撰      稿:何宣仪

排      版:刘岳琛

一审一校:郭紫琪

二审二校:牛志强

三审三校:方   芳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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