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绿色交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4〕66号)和《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执行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交发〔2024〕300号)文件要求,对通行至鄂尔多斯市境内10条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车辆)继续执行2折差异化收费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
此前,从2023年3月15日起,对鄂尔多斯市境内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包含3段高速公路及7段一级公路)实施新能源车辆2折差异化收费政策。据统计数据显示,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12月底,十条政府还贷公路共通行新能源客货车65.63万辆,累计减免通行费971.15万元。
01
10条公路实施路段:
高速公路实施路段分别为:
①S26敖勒召其至东道梁段
02
注意事项: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关注↓
来源: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