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骗90余万征地款,歪心一动“租牲畜”
被告人小五(化名),准格尔旗人,经营某合作社。2020年7月,他得知该合作社在某公司项目建设用地预征收土地范围内之后,与被告人小六(化名)合谋向张三等人租用805只牲畜、三台农用机械,伪造虚假买卖协议,欲骗取评估收益补偿款共计90余万元。财产核对完毕签字确认后引起某公司怀疑,该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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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五、小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小五、小六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小五、小六具有自首、犯罪未遂、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小五、小六有期徒刑三年及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二被告人上诉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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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准格尔旗任命法院 作者:陈娜 韩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