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可以请假吗?”
近日,
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
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
据了解,
在2018年,
江苏省就已明确了“痛经假”,
跟着晨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近日,《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
政策一出
收获了不少女同胞的支持
▼
事实上
“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
明确规定了“痛经假”
江苏也在其中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有类似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后,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女性职工的这一权益得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江苏、山东、四川、江西等在内的全国近20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这一权益。
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经期女职工参与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休息1至2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但是多地女性反映,在请“痛经假”时,总会面对许多阻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指出,假期待遇问题也阻碍了痛经假的实施。待遇不明确,使得员工在请假时担心工资、社保等是否正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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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澎湃新闻、江苏新闻、人民网、新华网等
一审 张渝浚
二审 王岩
三审 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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