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 霍山法院:为烂尾工程注入“源头活水”

政务   2024-11-12 19:13   安徽  

近日,霍山县的一处烂尾十年的楼盘重新开盘,围观市民和看房的客户纷纷感慨,楼盘新生为城市形象带来了大大的提升。这一成效得益于霍山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激活”烂尾楼盘。


项目两次“烂尾”负债累累



2003年,安徽万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某公司)取得了霍山县域340.16亩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筹备建设旅游度假园。2007年酒店主体楼封顶后停工,形成“烂尾楼”。
2011年,安徽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某公司)收购了万某公司,重新规划项目,投资建设“某花园”项目。2014年,由于承包方自身经营问题及市场因素,在已经完成主体结构14.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该工程仍难以继续,只能停工停建、搁置“烂尾”。2020年4月,成某公司资不抵债,其债权人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裁定受理该案,依法指定管理人后迅速开展接管、调查、债权申报、清产核资等工作,发现该置业公司下欠约5亿元债务。
法院受理此案后,霍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牵头协调推进“某花园”项目相关问题解决。在收到债权人的破产重整申请书后,法院经多方论证,认为通过重整程序是解决成某公司项目困境的最优解。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需要多方面的合力,我们要发挥好破产重整的制度优势,挽救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霍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义发说到。
2021年8月,霍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对成某公司进行重整。

法官在工地现场勘查。



能动盘活化解债务危机



房地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引进合适的投资人变成重整的关键,这关系到项目能否重建,企业能否长久的发展下去。
多轮招募投资人不顺利,合议庭认为这个项目唯一能走的道路就是“债务人自救”,于是想到了引入建设共益债这一办法。
“所谓共益债务,就是在重整方案中将后续建设资金确认优先清偿,这样就可以打消你们的投资顾虑。”合议庭向共益债意向投资人解释。终于,在2022年8月,项目找到了建设共益债投资人。
找到投资人是一个关键,重整计划能否获得多数债权人的同意则成另一个关键点。而重整计划草案通过的关键,也就是让大家看到在房地产市场低迷、债务人偿债压力大的情况下,企业能够行稳走远。
霍山县人民法院成立相关工作专班,提出了以“引入建设共益债、债转股、以房抵债、降低现金清偿比例”的四核联动模式的总体思路,指导管理人制定了“由债务人自救为主,辅之引入建设共益债和建设资金”的重整计划草案。
最终,经过投资人招募、各方艰苦谈判,2022年9月底,召开了一轮债权人会议,但第一次表决未能通过。会后,为了让债权人充分理解重整方案,债务人反复与债权人沟通、交流,向其解释重整计划利弊。考虑到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合议庭给足了协商时间,直至次年7月底,经过再次表决,终于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3年9月,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成某公司重整计划。
法官在重整后的楼盘售楼处了解情况。


府院联动助力重整计划



裁定批准后,为改变人们的既定印象,成某公司将“某花园”项目改名为“某新城”。
当然,破产重整项目要想走的长远,不仅要处理好面前的投资难题,更要充分考虑到项目的持续性发展,做好发展的后半篇文章。
预重整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法院、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国资委、开发区等部门多次召开专班会议,研究规划方案,会商解决资产调查处置、招募投资人、行政审批等事宜,各单位职责任务明确清晰,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法院依法推进、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同时,分管副县长、承办法官、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在实地勘验调研的基础上,专程前往外地学习,确定规划调整方向,形成了最终方案:已完成主体结构的一期项目按照原有获批方案推向市场,未建设的项目二期按照现代住房需求、规划要求重新设计、调整土地使用属性以及建设规范。
现阶段,一期工程正在热火朝天的建设中,成某公司得以存续,“十年烂尾”的资产僵局得以盘活。
来源:安徽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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