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
正值国庆假期
武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称
辖区内河边有一处荒地草皮起火
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救援
经过十多分钟的紧急处置
火势被成功扑灭
经查
当事人叶某某
明知武宁县政府张贴《禁火令》的情况下
仍然在种菜时烧茅草当土肥料
一阵风吹过
火星挂在种菜棚上
引燃周边可燃物形成火灾
起火面积约30平方米
导致烧毁种菜棚一个、工具
以及一户人家电缆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叶某某采取
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提示:
秋季风干物燥
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
一点火星就可能
引发一场火灾
禁止野外用火!勿心存侥幸!
望大家引以为戒
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