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二十八届学生科协主席
候选人资格及其推荐办法
一、推荐原则
本人自愿填写候选人推荐表,由建筑学院各行政班推荐,并由各年级辅导员同意,获得登记资格。经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照下述候选人资格条件审查合格通过后,产生建筑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与第二十八届学生科协主席候选人。
二、候选人资格
1.候选人应为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大三年级在籍本科生;
2.政治上要求进步,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候选人应具有优良的学风,端正的学习态度。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校期间或上一学年)应在前50%以内,且一年内无不及格情况;
5.候选人必须具备一年以上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经历。
若需索要候选人推荐表,请由本人发送邮件至susathu@163.com,邮件标题命名【学生会主席团/学生科协主席候选人推荐】,并在邮件正文中附【姓名、班级、学号】信息。
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均须在【11月19日(周二)17:00】前提交。其中,电子版交至邮箱susath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大会筹备委员会【胡郡焓】处。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