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9月22日,宜阳县人民法院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典型案例
2023年7月,刘小某(未成年)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与张某的小型轿车发生相撞,造成刘小某受伤住院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小某和张某负同等责任。2024年5月,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小某及其父亲刘某支付其修车费及车辆运营损失费共计15103元,经判决,刘某需向张某支付车辆维修费及车辆停运损失费共计71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照生效文书履行法律义务,故张某于2024年8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和刘某进行了联系,要求刘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称暂时手头没钱,可以在9月20日之前将钱支付完毕。到了约定支付时间后,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刘某,刘某称孩子还需要治疗,需要用钱,没钱给对方,让法院按照程序执行。在本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们赶赴刘某家将其堵在家中,迫于法律威严,面对执行干警们的上门,刘某最终选择当场履行全部款项,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
截至发稿,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5人,拘留1人,执毕3件,和解1件,到位金额12.814万
供稿:宜阳法院执行局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