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
请广大燃气用户仔细检查家中燃气潜在隐患
防患于未“燃”
以下自查小常识请查收
检查户外及入户管道是否损坏
检查户内燃气管道是否因长期接触水或腐蚀性物质,导致管道腐蚀,易发生燃气泄漏;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因悬挂物品的外力作用,导致管道接口松动,易导致燃气发生泄漏。
检查燃气表是否受损
检查燃气表是否超期使用,超期燃气表内部构件老化会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燃气事故;检查燃气表是否因外力导致表体或接头损坏,继而引发燃气泄漏,造成燃气事故。
检查燃气具是否合格
检查燃气具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检查燃气具是否到期未及时更换(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热水器、灶具、壁挂锅炉超过使用年限,其零部件容易老化,安全保护装置也可能失效,易造成燃气泄漏。
检查燃气软管是否卡紧
若家中仍使用普通燃气胶管,请及时更换;检查燃气金属波纹管是否安装牢固,两端接口处是否卡牢;检查燃气金属波纹管是否超期使用,是否超过2米;检查燃气金属波纹管是否存在老化龟裂等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二)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三)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四)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五)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燃气工程设计规范》
6.1.2 家庭用户的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燃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使用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具有给排气条件、便于维护操作的厨房、阳台、专用房间等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
2.不得设置在卧室和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建筑的避难场所内;
3.同一场所使用的燃具增加数量或由另一种燃料改用燃气时,应满足燃具安装场所的用气环境条件。
《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
5.2.8.1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应满足:
a)开阀时间≤10s
b)闭阀时间≤60s 。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
7.3.1 燃具从售出当日起:
a)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6年;
b)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c)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d)燃具的判废年限有明示的,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但是不应低于以上的规定年限;
e)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应为10年。
7.3.2 燃气热水器等燃具,检修后仍发生如下故障之一时,即使没有达到判废年限,也应予以判废:
a)燃烧工况严重恶化,检修后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仍达不到相关标准规定;
b)燃烧室、热交换器严重烧损或火焰外溢;
c)检修后仍漏水、漏气或绝缘击穿漏电。
来源:天然气智库Plus
责编:王 倩 兰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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