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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明朝蕲州卫武官名单切入,着重探讨了明朝卫所武官世袭资格的钦与和继承与武官任职卫所、袭职卫所之间的关系,对明朝卫所武官世袭制度研究有所补充,对明朝卫所武官后裔编修家谱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在位与袭和调卫应袭 调卫与袭和在位应袭
《康熙蕲州志》(卢綋纂修,以下简称“卢志”)封建志兵戎篇在简要介绍了明朝蕲州卫建卫过程之后,收录了一份包括5名指挥使、1名指挥同知、10名指挥佥事,4名镇抚(卫3所1)、18名千户(正5副13)、37名百户等75名武官名单。这份名单对每位武官的记载格式是统一的:“武职级别,姓名,籍贯,任职年份,止袭年份”,其中,止袭年份都是“崇祯年”。如“指挥使田文,阳信人。永乐年任,世袭至崇祯年止”;又如“指挥佥事王忠,五河人。吴元任,世袭至崇祯年止。”
起眼一看这份名单,会自然而然地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这75名武官是他们各自家族“武官世袭谱”的首辈世袭武官;二是这75名武官在任职年份担任的是蕲州卫武官。研究表明,这两个看似合理的结论难以成立,其中有诸多讲究。现分述如下:
一、“洪武年”是哪一年——纪年方式有讲究
按该75名武官的任职年份分类:洪武甲辰(1364年)任2名,吴元(1367年)任6名,洪武年任57名,洪武丙辰(1376年)任2名,永乐年任3名,永乐初任1名,宣德年、天顺年、万历年、天启年各1名。在这份名单中,记载武官任命时间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常的年号加干支,如“洪武甲辰”、“洪武丙辰”、“吴元”等,能够确指具体年份;另一种是不常见的“年号”加“年”字,如“洪武年”、“永乐年”等,难以按通常方式确指具体年份。如何推断这种特殊纪年方式所指的具体年份?当然,以查找相关“人事档案”——蕲州卫《武职选簿》——的记载最为直接、可靠。但现存的明代《武职选簿》只有125个卫、所、仪卫司、招讨司,仅占明朝490多个卫、所、司的四分之一左右,蕲州卫不在存簿之列,因而此路不通。那么现存的《武职选簿》中记载的武官任命时间有没有这种特殊纪年方式呢?没有,笔者也没有在其它文献中发现,这可能是“卢志”独有的。有没有武官任命时间缺记、漏记的情况呢?很少有,即使有也会注明,如“永乐初”,或留白不记。因此,“洪武年”这种特殊纪年方式一定有它所指的具体年份,本文认为,有三点理由可以推断为洪武元年。
一是事理逻辑。少量、零星地任命武官都有具体年份记载,而大批量成规模地任命武官却没有记载具体年份,于理难通,现存的《武职选簿》中亦无此例。因此,“卢志”中的“洪武年”只能是既指年号又指年份,符合这种双重限定的只有洪武元年。
二是政治惯例。大规模、成批量地对功臣武将任命官职,是各朝皇帝建元登极之年才会有、也必定有的示恩笼络的政治惯例。
三是节点对应。朱元璋从1356年攻占集庆(南京)到1368年登极称帝,其间发生了三大里程碑式的历史事件。一是甲辰(1364年)整编,规范建军;二是吴元(1367年)北伐,奠定国基;三是“洪武”建元(1368年),大明立国。而洪武甲辰、吴元、洪武元年任命武官,正与三大历史事件的时间节点对应。从现存的《武职选簿》中也可以看到,这三个时间节点出现了成批量的武官任命记载,尤以洪武元年为最。
二、首辈未必是世官—— 世袭资格有讲究
虽然明朝卫所武官实行世袭制,但世袭资格的取得一般都会经历试(署)职、担任流官、“钦与世袭”的渐进过程,并非任官即世袭。当然,卫所的流官武职最终都会“钦与世袭”,有的是在流官本人有生之年,有的是在流官武职的下一辈。现存《武职选簿》记录的卫所武官世袭资格的取得基本如此,洪武、永乐时期几无例外。也就是说,明代卫所武官家族的“武官世袭谱”的第一代武官可能是世官,也可能是流官。
三、敕命世官必调卫——任袭卫、所有讲究
“卢志”在卷五封建志兵戎篇关于蕲州卫的简介中记载:“明初甲辰(1364年)以指挥赵应清,千户许胜、陈遏率部伍守御蕲州;己酉(1369年)立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一年(1378年),指挥朱德领四(个)千户(所)至,改所为卫”。不难发现,洪武时期任命67名武官的四个年份,都在蕲州建卫之前,也就是说这67名武官在当时不可能任命为蕲州卫武官,当时也不可能到蕲州卫任职,但是他们的名字为什么记录在蕲州卫武官名单中?是不是在蕲州卫成立之后到过蕲州卫任职呢?而蕲州建卫的第一任卫指挥使朱德和此前的守御千户所指挥赵应清、千户许胜、陈遏等武官为什么没有收入蕲州卫武官名单呢?通过研读黄州卫《武职选簿》发现,明代卫所世袭武官的钦与和继承,与其任职、袭职的卫所之间存在规律性联系,或者说存在惯例或例规。
为了便于叙述,先介绍三个名词。一是“与袭”。《武职选簿》在记载流官武职转为世袭武官时,经常使用“钦与世袭”、“与世袭”等名词,本文简化为“与袭”一词,以与下文“应袭”对应。二是“应袭”。这是在明、清时已经普遍使用的名词,表示具有继承世袭武官资格的子弟(即应袭舍人)对世袭武官的继承。三是“辈”。世袭武官的上下辈可能是父子,也可能是爷孙、兄弟、伯叔侄、侄叔,所以用“辈”际区别于人伦“代”际。
《中国明朝档案总汇》中的《武职选簿》,是明朝隆庆三年至四年(1569-1570)由兵部武选司主持修造的卫所武官档案,以隆庆三年在卫在职的世袭武官为“脚辈”和户名,详细记录了“脚辈”及以上每一辈武官的姓名、年甲、籍贯、从军归附来历、征克地方、升授职役、历辈应袭、优给和优养、前后辈之间的伦常关系、任职袭职卫所、功次升迁、犯罪减革、改调卫所等多项信息。第63册《武职选簿》记载了黄州卫98个百户以上世袭武官家族的有关信息,其中首辈至三辈“失黄”(即档案摘要佚失)的有11个家族,经对其余87个家族的与袭武官和下辈应袭武官与任职卫所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可以分为两类:
(一)调卫与袭和在卫应袭。所谓在卫,即在武官现役卫所。“选簿”称现役卫所为本卫。调卫,就是将武官调到本卫以外的卫所。调卫与袭,就是把即将与袭的流官或阵亡、伤亡流官的下辈调离本卫再“钦与世袭”(颁赐世袭敕命),与袭武官的下辈可以在卫(在与袭卫所)应袭,即“与袭、应袭同卫所”。如黄州卫右所“脚辈”(八辈)世袭百户“杜思诚”条目载:“内黄(黄,即贴黄,档案摘要之意;内黄,指存于兵部的贴黄;外黄,指存于都司的贴黄副本)查有:杜思诚,年三十七岁,系湖广黄州卫右所世袭百户,原籍直隶凤阳府临淮县人。一世祖杜玉,丙午年(1366年)归附,除骁骑卫百户,洪武三年(1370年)征进定西断头山,功授世袭,调黄州卫守御(调卫与袭,笔者注。下同)……”以下是各辈记录:“一辈杜玉,已载前黄。二辈杜亨,洪武二十四年十月替授本卫(在黄州卫应袭),系黄州卫右所世袭百户杜玉嫡长男。三辈杜海,永乐元年三月(替授本卫),系黄州卫右所阵亡世袭百户杜亨庶弟。四辈杜敏……八辈杜思诚……”
(二)在卫与袭和调卫应袭。在卫与袭,就是流官在本卫与袭,其下辈要调卫才能应袭,即“与袭、应袭不同卫”。如黄州卫右所“脚辈”(十辈)副千户陈训条目载:“内黄查有:陈善,合肥人,系陈清嫡长男。有祖父陈晹,旧名羊儿,丙申年归附从军,洪武八年充江阴卫小旗,十一年充总旗,十五年除济宁左卫滕县守御所百户,二十四年故。父,陈清,二十五年袭职,仍授百户,二十六年故。善,二十七年优给,二十九年袭职,授滁州卫后所百户,调黄州卫右所。瑄,系陈善嫡长男。”以下为各辈记录:“一辈陈晹,已载前黄。二辈陈清,洪武二十五年二月(此处疑脱“袭职”二字,笔者注。下同),系滕县守御千户所故流官百户陈晹嫡长男,钦准袭职,与世袭,仍授本卫所世袭百户(在卫与袭)。三辈陈善,洪武二十七年五月(优给)。陈善旧名柱儿,年(十)七岁(此处疑脫“十”字,否则不能与后文“洪武二十九年报住支,袭职”衔接。笔者注),系济宁左卫滕县守御千户所世袭百户陈清嫡长男,钦与全俸优给,至洪武二十九年报住支,袭职,调佥(迁)黄州卫(调卫应袭)。四辈陈瑄,正统六年十一月(袭职),系黄州卫右所世袭百户陈善嫡长男,钦升簿内有:景泰三年调征香炉山等处,杀贼获功壹级,黄州卫百户升副千户柒员内壹员陈瑄。五辈陈奉……十辈陈训。”
以上两种“与袭和应袭”方式有一个共同点:与袭必调卫。在卫与袭虽然没有调卫,但下辈只有调卫才能应袭。其目的都指向:把经过战争锻炼具有领军打仗才能和功勋的武官及后辈同本卫及其部卒和故旧隔离开来,在卫所层面贯彻“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建军原则。
再回到前面的问题:洪武时期四个年份任命的67名武官,是否会在1378年蕲州建卫时或建卫后调蕲州卫与袭?这要看他们的年龄是否允许。洪武元年及以前两个年份任命的百户以上的65名武官基本上是“渡江老人”,到1378年已大部份战死,仍存于世的大都年近50岁或年过50岁,其子弟基本上已经超过了应袭比试年龄(20岁)。如果他们在50岁之前没有与袭,则意味着他们的子弟不能在应袭比试年龄参加应袭比试,从而不能应袭。既然这65名武官的“脚辈”都在蕲州卫应袭了武官,说明他们在1378年之前已经在本卫与袭,其后辈是调蕲州卫应袭。从例规和年龄上推断,这65名武官没有到蕲州卫任职的可能。
那么,洪武丙辰(1376年)和永乐年及其后任命的10名武官会不会在蕲州卫任职呢?在蕲州卫《武职选簿》佚失的情况下,要看有没有其它的文献资料以资佐证推断。如名单中的首位指挥使田文,就可以根据乾隆、咸丰、光绪等三代《蕲州志》的劳氏传推断他没有在蕲州卫任职,其嫡次子田霁属于调卫(从云南卫所调蕲州卫)与袭,因此田霁的后辈才能在蕲州卫应袭,并在蕲州立家传后。
除与袭调卫和应袭调卫以外,还有两种调卫。一是“罪迁”调卫(梁志胜《明代卫所武官世袭制度研究》P156-157),就是把犯罪的武官由本卫调到边远卫所、烟瘴卫所,革去现任职事,只领本职俸禄,其子孙也要到边远、烟瘴卫所袭职。二是考选调卫(张祥明《明代军政考选制度研究》),指始于成化二年实行军政考选之后,在各卫、所选调经考选认定的优秀武官到附近“班子软弱”的卫所任掌印、佥书等主职,待调入卫所的班子“整顿合格”后再回本卫。
四、先辈贴黄随子孙——簿、志记载有讲究
从上一标题列举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无论是调卫与袭还是在卫与袭的武官,其“贴黄”都记入其“脚辈”应袭武官任职的卫所——“先辈贴黄随子孙”,从现存的125个卫、所、司的《武职选簿》中查不到例外。由此可以推断,这是《武职选簿》记载世袭武官家族档案的例规之一。
尽管洪武元年及之前授受的65名武官没有到蕲州卫任职的可能,但他们的姓名都记录在蕲州卫武官名单之中,是因为“祖先贴黄随子孙”这条规则决定的;朱德、赵应清、许胜、陈遏等指挥、千户曾经在蕲州卫和蕲州守御千户所任职而姓名没有收入蕲州卫军官名单,同样是因为他们调卫与袭或其后辈调卫与袭,其贴黄记入应袭卫所之故。
王树蕲老师曾经给笔者提供过一条信息:陈熙庠的《一斋诗集》中记录的11名蕲州卫指挥使没有载入蕲州志,他们是明朝成化、正德和嘉靖年间在蕲州卫任职的贺竹轩、叶松谷、何天章、张老、贺松斋、王克臣、王司直、王伯和、李立之、李东台、王德良。笔者认为,成化二年之后在蕲州卫任指挥使而姓名未记入蕲州志,应该是“考选调卫”,所以他们的贴黄仍在原卫。
“簿”(《武职选簿》)记的例规是“先祖贴黄随子孙”,从一辈到“脚辈”每辈都记,黄州卫《武职选簿》记录了98位“脚辈”及其上溯至“一辈”近1000位武官的个人档案,但《黄州府志》只记录了“首调”黄州卫的19位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6位千户,16位百户的姓名,即41位“脚辈”应袭武官的首辈调卫先祖,相对于“簿”而言,“志”是溯源撮要以记之。“卢志”的取舍“尺寸”则是蕲州卫“脚辈”应袭武官家族的首辈武官,不以首调蕲州卫为选项,但溯源撮要的记载取向是一致的。
作者简介:田运华,退休前曾任职于蕲春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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