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规范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 高噪声广告宣传将被禁止

政务   2024-12-01 22:53   新疆  
11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由克州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近年来,随着克州经济社会发展,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状况也随之发生重大改变,污染区域由城市扩大到乡村,环保热线举报平台中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投诉呈上升趋势,人大代表也多次提出议案。“出台地方性法规是呼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务实举措,也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现实需求,既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策。”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艾散·玉苏普说。


  针对餐饮服务业选址条件,《规定》明确餐饮服务业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推进餐饮服务场所与居民住宅楼分离,建设相对独立的餐饮服务场所聚集经营区。


  《规定》提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同时应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和油水分离设施,不得闲置或拆除。


  针对部分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设置广告扰民这一问题,《规定》明确,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统一审议认为,《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小快灵”立法形式,明确餐饮业经营者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规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噪声污染防治和餐厨垃圾处理的具体措施,依法推进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张磊报道)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马安懿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新 疆 人 大

微信号:xinjiangrenda

宣传人大制度 传播人大声音

讲好人大故事 展示人大形象

长按二维码关注

了解更多人大动态


新疆人大
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大工作动态及人大代表活动情况。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