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

政务   2024-11-29 13:22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由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马安懿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新 疆 人 大

微信号:xinjiangrenda

宣传人大制度 传播人大声音

讲好人大故事 展示人大形象

长按二维码关注

了解更多人大动态


新疆人大
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大工作动态及人大代表活动情况。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