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在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出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应当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保障行政执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通过调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和法院执行案件立案数据,进行数据碰撞分析,可发现行政机关应申请强制执行未申请或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监督线索,通过检察监督,促使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避免国家财产流失。
2022年5月,杨某某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山场的林木,采伐林地面积0.9亩,经价格认定,采伐的林木价格人民币2352元。同年6月,该辖区政府对杨某某作出责令补种滥伐株数2倍的树木和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705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杨某某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但也未按期履行缴纳行政罚款的义务。
连山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本案线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经调查查明,该辖区政府办理杨某某滥伐林木一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执法过程并无不当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杨某某认为罚款数额过高,不愿意缴纳罚款。行政执法人员明确告知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理由,并告知救济的渠道,杨某某仍执意认为处罚不公,心中不服,不愿意接受处罚,但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案件便被搁置。
为化解争议,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并与杨某某会见,当面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明确表示政府依据森林法及林业行政裁量基准等规定,以滥伐林木价值的3倍共计7056元罚款并无不当,不存在处罚过重的情形,并对不履行行政处罚确定义务的后果进行普法宣传。杨某某听后,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并表示愿意接受罚款,但因做生意资金未回笼无法一次性全部缴清,政府与杨某某达成分三期缴纳罚款协议,杨某某当场缴纳了第一期罚款,后续如期将第二期和第三期的行政罚款履行完毕。
回顾本案办案过程,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申请未申请、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可能普遍存在,如因行政机关怠于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导致强制执行措施遗漏,将会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庞大,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将会消耗大量的人工核查精力,影响办案质效,考虑到上述问题,连山检察院创建“行政机关应申请未申请、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模型”,该模型能够对数据进行碰撞、比对,有效筛选出监督线索,为检察机关迅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提供强大动能。
目前该模型已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提供全国检察机关借鉴应用。为了能够让更多的基层检察院高效应用该模型,连山检察院将模型使用资料推广到了全国各地,众多省市的基层检察院已应用该模型办理成案,并反馈称该模型使用简单方便、易成案,极大地提高了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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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数字检察方法论
本期编辑丨苑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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