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公安局致学生及家长
暑期安全的一封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炎炎夏日,快乐是底色,安全是前提。暑期是学生们放松心情、休息和娱乐的好时光,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在享受假期的同时,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为了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河口县公安局特此向学生及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注重防溺水安全,做到留心水域
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两要:
看见、知晓同伴私自下水前要相互提醒、劝阻,并告诉家长;
看见有人遇险情要大声呼救,要及时拨打119、120,不能盲目施救。
四不要:
不要在剧烈运动后下水游泳;
不要接受私自游泳邀约;
不要在危险水域捉鱼抓虾;
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或假期在危险水域戏水。
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在无监护人或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四知道:
家长知道孩子去哪里;
家长知道孩子和谁去;
家长知道孩子去干嘛;
家长知道孩子何时回。
注重交通安全,明确交通规则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反交通规则。
2、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3、乘坐或骑行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4、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
5、不在机动车出入口、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6、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下车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注重居家安全,加强安全教育
1、在家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离家时做到"三清三关"。
2、不留幼小的孩子独自在家;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3、教育孩子不要攀爬阳台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扔物品。
4、尽量不要让儿童使用煤气或燃气灶,如果要使用,必须有成人照看。
5、使用蚊香等驱蚊产品时,应远离床单、窗帘等易燃物。
6、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柴、打火机、蜡烛等引火物,增强防火意识,懂得防火、灭火和逃生知识。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
7、将易燃易爆、锋利、有毒或其他对孩子有危害的物品,如利器、药品、洗涤剂等放置好。
注重出游安全,提高防汛意识
1、密切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天气情况,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行程。
2、在山区、河谷等区域,要注意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暴发等灾害风险。
3、避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旅游。
4、谨慎参与划船、漂流、深港等涉水活动和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
5、乘坐观光游船时,按规定穿着救生衣,不乘坐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观光游船。
6、入住酒店宾馆后,要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留意消防器材摆放位置。
注重网络安全,防范互联网陷阱
教育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合理控制上网时间,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转发虚假消息;教育孩子不浏览不健康网页,谨防网络诈骗;警惕网络交友,教育孩子不要随便加陌生人的联系方式,更不要和网友私下见面;网上涉及转账行为的,及时告知家长或第一时间报警,以防网络诈骗。
安全是快乐、幸福、健康的首要前提,让我们携手,共同教育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平安伴随每位孩子、每个家庭。最后,祝愿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的暑假!
河口县公安局
2024年7月
审核:彭吉
供稿:余蕾
排版: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