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总预算已经通过2024年12月30日18/24号法案颁布,并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25年国家总预算废除了2006年10月4日第5/06号法令批准的《海关法》第503条,并暂停了由2014年10月22日第18/14号法案批准的《个人所得税法》第9条第2款的效力。
2025年国家预算批准了一些具有税收影响的重要措施,具体如下:
外汇业务特别税CEOC
2025年继续执行外汇业务特别税,保留了2024 年预算中与外汇业务特别税相关的规则,适用于如下外汇交易:
服务合同、技术援助、咨询和管理服务的资金转移;
资本交易;
单方面资金转移。
以下交易不适用外汇业务特别税CEOC
用于支付医疗和教育费用的转账,前提是款项直接转至相关医疗或教育机构的账户;
股息分配、资本偿还及其利息的转账。
纳税义务人包括居住或注册在安哥拉的个人或法人,其向金融机构提出上述转账请求时,即需缴纳外汇业务特别税。税款的计算和支付由金融机构负责,如未履行将受到处罚。
税率和计算基础:
- 对于个人,税率为2.5%;
- 对于法人,税率为10%。
税额的计算基础是以转账金额,以宽扎计价为准,与适用的汇率无关。
豁免实体:
国家及其机构(不包括公共研究所和国有企业);
专注于钻石开采的公司及石油投资公司;
获授权在安哥拉运营的外国航空公司及国家航空公司。
个人所得税 (IRT)
- 对于 2024 财年营业额等于或低于 1000万宽扎的 C 类纳税人,其可课税所得为非预扣税销售额的总额,适用税率为6.5%。
- 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活动、营业额超过1000万宽扎的C类纳税人,税率为 10%。
- 劳动收入不超过 10万宽扎的个税豁免仍然存在。
- 超过10万宽扎的其他收入按下表中阶梯税率征收,最高税率为25%。
工业税法(II)
更新了包括在2024年度预算的措施,2025年继续执行
- 由于对固定资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进行公允价值更新所产生的资产价值变动和潜在的增值或减值收益,在2024财年被视为税务中立,不计入工业税应税收入或费用的计算。
- 针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如果这些费用是基于重新评估产生的增值部分计算的,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将不被接受为税务抵扣项目。
- 重新评估产生的金额需根据规定记入专用账户。如果重新评估金额直接计入资本账户,则禁止将其用于分红分配。
- 纳入一般制度和简化制度的工业税纳税人,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其纳税申报表,禁止以纸质形式提交申报。
- 纳税人在农业和畜牧业部门投资的用于生产和运输产品的基础设施(如供水、电力或道路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可在投资完成后的5个财年内摊销。相关费用的税务扣除需经税务管理部门的事先批准,并且相关支出必须提供充分的文件证明。
税务执行
- 在2025财政年度内,未遵守税法规定的任何义务的纳税人将被视税务状况不规范。
- 法规中纳入了现行的规定,即禁止处于税务不规范状态的纳税人办理其货物的清关手续。
印花税
- 银行间货币市场的操作免于缴纳《印花税法》附表中项目16所规定的印花税,该项目涉及各种融资操作。
- 依法设立的商业公司的增资行为,免征《印花税法》附表中项目7.3所规定的印花税。
动产继承与赠与税
在2025财年内,适用于动产及相关资产的继承和赠与税率如下:
- 夫妻之间或直系亲属(后代和长辈)之间的财产转移:
金额不超过5,000,000宽扎:税率为0.5%;
金额超过5,000,000宽扎:税率为1%。
- 其他人之间的财产转移:
金额不超过5,000,000宽扎:税率为1%;
金额超过5,000,000宽扎:税率为2%。
特殊登记规范化制度
- 已注册超过5年且在同等期间内未开展业务的个人纳税人,可以免缴因未提交申报而产生的罚款,办理其税务登记的正常化手续。
- 在2025财年内自愿向税务局登记或申报持有其房产的纳税人,
免缴2019至2022年期间的房地产税及相关附加费用,即全面免除房地产税;
免缴2023年期间的相关附加费用,即部分免除房地产税。
IVA 增值税
- 经纳税人申请并获得税务局AGT的批准,对进口或销售工业设备的增值税(IVA)税率降低至5%。
- 如果营业额或进口业务的变化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和简化纳税人的门槛,纳税人必须在发生导致营业额变化的进口或交易的次月底之前调整其增值税(IVA)适用制度,即纳税人类型。
授权经济运营者优惠措施
2025年国家预算重申了2024年国家预算中针对授权经济运营者的优惠措施,并新增了一些针对实施公共利益项目的国内外机构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 授权经济运营者进出口商
允许进口商和出口商分期支付关税。
对于进口到生产部门的商品,提交《专用承诺声明》的期限为60天。
在清关过程中免除提供担保的要求,
可以在延期支付关税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完成清关手续。
2. 报关员和货运代理
减少实物和文件检查的次数。
在被选中进行检查时享有优先处理权。
在货物过境程序中免除提供担保的要求。
执行公共利益项目的优惠政策
为促进国内外机构实施公共利益项目,引入以下优惠政策:
对经行政权力机构批准认定为公共利益的项目,在获得财政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免除 关税、房地产税、增值税IVA、印花税。
对上述项目,赋予其激励代理人身份,适用增值税豁免。
如果投资项目的资本被返还或项目产生经济利益,则上述优惠不适用。
关税表的变更
根据2025年国家总预算,出于环境、道德、安全、健康以及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生命,工业、商业、艺术、历史和考古遗产的原因,对以下商品的进口限制做出规定,仅限于以下类别:
来自发生动物疫情地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2025年国家总预算附件II所列税目中的鱼类;
2025年国家总预算附件I所列税目中的禽类部位:包括鸡爪、鸡头、鸡冠、鸡尾以及鸡翅尖。
对某些食品和原材料的进口关税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例如:
棉织物进口关税从30%降低至20%;
对于单包重量低于10公斤的大米,实施30%的进口关税。
关税
与2024年规定类似,对于滞留或弃置货物以及其他需接受海关管理的货物,其拍卖收益按以下顺序分配:拍卖所得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未支付的关税及其他相关费用;
10%的仓储费用;
公告费用;
流程费用。
2025年延续《一般税法》中关于关税债务分期支付的规定,适用于以下情况:
延迟支付关税及其他费用的进口货物清关程序;
进口后审计产生的额外税款。
要求独用声明的签发程序需由行政权力机构通过法令明确。
邮政和包裹运输
通过邮政或快速货运运营商寄送的货物,需按以下方式缴纳统一税率或关税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取决于使用的简化程序或一般程序:
货物价值不超过150万宽扎:适用16%的统一税率;
货物价值超过150万宽扎:需在一般税收制度下申报并按简化程序办理,但需获得许可的货物除外。
邮政或快速货运公司负责代为收取这些货物的关税及其他相关费用。
运营商需通过合作伙伴门户提交货物收费清单,并在收费后的次月第十日之前缴纳关税。
若未按时缴纳所收取的税费,运营商将被罚款,其金额为所欠税费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