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于2024年9月10日颁布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安哥拉共和国国民议会批准的第15/24号法律),取代了2002年8月16日的第12/02号法律,据安哥拉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安全系统的组织和运作,建立了更现代化的国家安全法律框架。
从该法令颁布之日起,人的尊严、合法性、优先性、理性、控制和监督、比例性、忠诚、从属和等级、国家秘密、职业秘密、无党派和合作等原则将明确成为国家安全的基础。
在符合国家利益和国际稳定的条件下,该法令还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基本目标,包括永久保障国家独立和主权、国防和领土完整、民主法治、尊重基本权利、人民及其财产的安全以及维护和平和公共秩序。
依据该法令,组建了国家安全系统。
国家安全系统由管理机构(共和国总统)、咨询机构(安全理事会)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的部门、机构、机关和业务部门组成。
国家安全体系的部门是国防,保障秩序和维护国家安全;机构是安哥拉武装部队和国家警察;机关是情报和国家安全机构,业务部门是有助于保障国家安全的专门实体。
作为国家安全系统的管理机构,共和国总统的新权力是批准国家安全系统的运作规划,并决定安哥拉武装部队、国家警察和安全机构的部署和使用战略。情报和国家安全,以及促进这些机构对宪法和民主机构的忠诚。
原有的执行委员会作为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一个受限机构不再存在,现在由共和国总统担任主席,除其他职责外,主席的职责还包括进行行动协调和战略反思,以及确保国家安全系统所有机构和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
目前,对国家安全系统各部门、机关和机构的监督由国会全权负责,与监察委员会的联合监督已被废除,其制度由本国法律管辖。
新的《国家安全法》将网络安全和太空安全等领域纳入了安全涵盖范围,以应对现代威胁。在特定情况下,总统可授权关闭互联网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