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廉校园】节日“纪”语 | 南昌十八中2024年 中秋、国庆双节廉情提示——守规矩 知敬畏 过廉节

文摘   2024-09-15 17:55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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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

中秋

花好月圆  家国团圆


值此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向全体教职工就中秋和国庆双节期间作如下节日廉情提示。

@全体党员干部教师: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懂规矩、明底线,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夯实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强化纪律意识、法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党员本色,做遵纪守法的示范者,牢记“十个严禁”。

此外,学校党委也将在双节期间开展相关排查,并在校内综合楼一楼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严防“四风”问题发生,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牢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严禁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

严禁带彩娱乐、打牌赌博;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出入高档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

严禁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全体教职工:


全体教师在双节期间,要按照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结合“3.23”警示教育会议要求,对照前期签订的师德师风承诺书,严守师德底线、不触红线,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六个严禁)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努力争做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践行者,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助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牢记六个严禁】

1、禁止参加由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或者有目的性的宴请;

2、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一切娱乐活动;

3、禁止向学生推荐图书、报刊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4、禁止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各种礼品、代金券、购物卡等各种钱财;

5、禁止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教师个人或亲属所消费的费用;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月到中秋越明亮,温馨提醒记心上。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恪守师德师风底线,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好榜样。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弘扬时代文明新风,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最后,在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之际,


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幸福安康!

祝伟大祖国繁荣昌盛,蒸蒸日上!




文稿来源 | 党政办

图文编辑 | 吴   冬

一      审 | 吴    冬

二      审 | 罗    勇

三      审 | 唐衍涛

签      发 | 陈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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