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联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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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
多家顶级大三甲被罚
9月13日,重庆市永川区卫健委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指出重庆市永川区人*医院因“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而受到警告处罚。
无独有偶,7月29日,山东省枣庄市卫健委也发布了 一则“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案”,涉事单位为枣庄市*医院。
同一个月,国家顶级大三甲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某医院,因“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等行为”,被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均不得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更是规定“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记录”,违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然而,即便在严厉的法律约束下,受巨大利益诱惑,时至今日,不少医院仍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耗材的问题。这背后的根源在于院内管理的疏漏,使得部分关键人员不惜违法冒险。
为杜绝此类现象频繁发生,近年来,我国多地医院已将“一次性耗材管理”纳入“专项巡查整改”的重点议程,大批科室负责人被约谈。
纪委出手,约谈、限制采购...
大批一次性器械被监管
根据往期案例汇总,“一次性医用耗材重复使用”主要涉及的产品包括:一次性医用耗材有超声刀、电刀、消融针、导管导线等单价昂贵的产品。
8月30日,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党委在其《关于十五届市委医疗系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指出:
该院组织医务科、院感办、医保办对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的科室、主任进行了处罚、集体约谈。
通过多部门沟通,降低一次性超声刀刀头购入金额或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超声刀刀头,杜绝出现一次性医疗器械重复使用现象;
不再重复使用一次性超声刀刀头等所有一次性耗材......
而中山市古镇人民医院党委在通报中则强调:
高值专科耗材(如一次性超声刀、输尿管软镜等)的规范销毁与登记管理,医保科将定期核查一次性医疗器械的进销存及收费情况。
纪委书记也对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明确要求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规定,加强对耗材的监管。
此外,中共宁德市闽东医院委员会在其巡察整改进展通报中,针对“医疗器械重复使用安全风险”问题:
制定了详细的监督管理督查表,于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6日开展督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2起,均立即整改到位。
责令1名责任人提交书面检查。
事实上,近年来关于“支持一次性高值耗材复用”的声音持续不断。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明东再次提议:应科学合理地选择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及耗材品种,并通过规范的消毒灭菌流程,继续利用这些高值一次性医疗器械及耗材。
但从安全角度来说,重复使用一次性耗材、器械依旧是“禁区”。在有效法规出来之前,不论是医院、医务人员,还是产品经销商,必须严守底线。
毕竟,除了医院被处罚,已有不少医生、耗材经销商因“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被处罚、判刑......
据有关数据统计,一次性医用耗材占医院全部住院病人总支出的22%-30%,占手术病人医疗费支出的50%左右,在高昂的支出和利润下,多次重复使用无疑将带来巨大的利益。
诸如:深圳流花医院医生何某、经销商刘某,在购买数量不足50支的情况下,为212名患者重复使用冷冻消融针,一根价格9000余元的一次性冷冻消融针,平均每个被重复使用了12次,收取费用总金额近600万元。
根据刑事裁定书,医生何某被判刑二年零十个月,处罚金120万元;经销商刘某被判刑一年零八个月,处罚金20万元。
此外,普宁复大医院骨1科的负责人兼主治医生,违规重复使用了214条射频针,并违规报销医保基金124880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除了国内医院,美司法部也曾公布了一则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案件。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名医生,在仅购得36台Entellus设备的前提下,为919名患者进行了1555次球囊鼻窦成形术。
平均下来,每个一次性使用手术设备被重复使用的次数达到了48次,该医生仅利用这些手术就从医疗保险中净赚了479万美元(约人民币3248万)。最终,这位医生将面临最高40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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