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周期为2年,先由企业申报参与本次采购的产品,再由各医疗机构选择企业申报的产品填报采购需求量。未报名参加的产品不纳入报量范围。各产品采购需求量根据全省参与采购的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需求量累加得出。
01
需求量所涵盖的申报产品均应报价
报价为实际供应价,包含税费、产品正常损耗、相关配套设施、服务和配送等所有费用,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企业采购需求量涵盖的申报产品均应报价。
不同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或报关企业)委托同一家企业申报的,如医疗器械注册人①非同一实际控制人,且不存在控股关系,则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人数量视为多个申报企业;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存在控股关系,则视为同一申报企业。
血糖试纸:按类别报价,即每家企业每个类别报1个价格。企业报价须≤Min{所在分组的最高有效申报价、本企业现行有效最低省级挂网价、参与本次采购的医疗机构填报的最低采购价、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价}。若中选,该企业该类别下采购需求量涵盖的所有申报产品按此报价进行供应。
一体式吸氧管:按注册证报价,即每家企业每个注册证报1个价格。注册证报价须≤Min{最高有效申报价、该注册证全国现行有效最低省级挂网价、参与本次采购的医疗机构填报的最低采购价、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价}。若中选,企业采购需求量涵盖的申报产品按相应注册证报价进行供应。
企业报价由同企业各注册证报价与采购需求量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如下:
02
按量分组,量小组<4家时部分企业并入量大组
同一类别下,将同一企业所有申报产品的采购需求量加总求和后,按照由大到小排序,累计采购需求量前90%所涵盖的企业数若①不足4家,按需求量排序递补至4家;②超过6家,仅将需求量排序前6家企业纳入竞价单元1。其余企业纳入竞价单元2。当竞价单元2的企业数不足4家时,竞价单元2中报价满足相应条件(见下表)的企业可并入竞价单元1,竞价单元2取消【根据中选规则,未并入竞价单元1的企业淘汰】。
上表中的“对应价格”也是竞价单元1被淘汰企业的复活价格线。
03
降幅淘汰制,量大组设有复活规则
同组内,按企业降幅由大到小排序。当企业降幅相同时,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排名:①未被福建信用评级的优先;②福建采购需求量大的优先。若仍无法确定优先级,则按照同一位次排名,排名同位次企业的处理办法相同。降幅计算公式如下:
各组采用降幅淘汰制,竞价单元1中企业排名最末位企业淘汰(满足相应要求即可复活),其余企业拟中选;竞价单元2中企业排名后50%的企业(非整数的向下取整)淘汰,其余企业拟中选。若竞价单元2取消,未并入竞价单元1的企业直接淘汰。
企业拟中选时,该企业该组需求量涵盖的所有有效报价申报产品均拟中选。采购需求量涵盖但未按规定报价的企业按末位排名并占淘汰指标。
价格联动:中选产品在全国其他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中新产生更低中选价,价格须相应联动。
未报价的历史采购产品: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在本次集采地市公立医疗机构有历史采购量、但未参加本次集采报价的企业,其血糖试纸/一体式吸氧管不纳入该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范围。
04
两步分量,量大组倒数2名不可分剩余量
同类别下,竞价单元1排名末两位中选企业的采购需求量纳入调量范围,最末位、次末位企业分别调出各自申报产品采购需求量的30%、20%作为调出分配量。
剩余量由未中选企业100%需求量、中选企业调出分配量组成,由医疗机构在同一分组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产品(不区分竞价单元)中自行分配。【即竞价单元1排名末两位中选企业不能参与剩余量分配】
综上,不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医疗机构在剩余采购需求量中选择分配的采购需求量。纳入调量范围的中选企业的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需求量-调出分配量。
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05
配套设施要求
血糖试纸:原则上应按血糖试纸数量1:1比例配备一次性无菌末梢采血器;根据医疗机构需求配备便携式血糖仪(不少于医疗机构原先配备比例);应为有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配备规范的血糖管理系统(包含一体机)。系统对接的相关事项由中选企业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鼓励医疗机构协调院内系统承建商免费提供系统对接,如确有必要收取接口费用,建议不超过1万元。同时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定期质控管理,提供血糖管理系统的后续升级服务等。
一体式吸氧管:原则上应根据医疗机构需求配备相应的流量表,流量表支持一键切换吸氧/雾化功能,若无该功能则企业须配备相应的转换接头,以保障正常临床医疗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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