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江西省根据2024-9-25《关于开展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未按要求申报暂停挂网,江西价格联动确认启动(附各省价格联动规则汇总)),将挂网医用耗材和企业申报的价格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0月24日。
其中未申报价格信息拟暂停挂网产品信息条数超过50万条!
公示信息包含以下4个附件:
1. 申报价格信息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公示信息超20万条);
2. 申报价格信息高于或等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公示信息超25万条);
3. 未申报价格信息拟暂停挂网的产品(公示信息超50万条);
4. 近一年外省无采购价格的产品(公示信息超72万条)。
江西省此前通知明确:企业虚报、瞒报价格且公示期未申请修正的医用耗材,核实后将暂停挂网。
除江西省外,近期多省也陆续启动价格治理相关工作或就价格联动相关工作政策予以明确,智采整理了一下近一个月来各省发布价格联动治理相关政策以供参考:
陕西省也发文,近期开展了挂网价格比对工作。本次比对工作以2024年10月8日陕西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数据为基准,经与广西、山东、安徽三省平台比对,发现部分产品存在未按要求联动外省最低挂网价的情况,现拟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对相关拟撤销挂网产品予以公示。
另上海、湖北也就相关挂网产品价格填报作出进一步明确:
上海市对外省市价格填报工作进一步提示,如医疗器械的部分外省市(十五省市)价格发生变动,生产(总代)企业须在一个月内按外省市价格填报规范重新维护所有有价格的省市价格。若仅新增个别价格发生变动的省市价格,则会覆盖该产品上一次填报的所有省市价格。
湖北省在《湖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目录公示(2024年第10期)》明确:未申报产品挂网价的不列入公示范围,产品不予挂网,请申报企业有符合要求的挂网价后重新申报。前期已挂网但无挂网价的产品,将在完成清理并经省医保局确认后取消挂网。
1、除常规挂网产品外,近期不少省份还参照国采办公室《关于推送天津市国家组织第四批、关节接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的通知》要求,对相关非中选产品进行限价调整。其中广东省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非中选产品信息申报工作于10月25日截止。
2、近期,国采办公室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再次将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制定的脊柱类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部件的挂网价格高线发给各地参考。其中陕西省医保局已于日前发布国采骨科脊柱类带量采购续签通知,其中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参考国家联采办下发的骨科脊柱类耗材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部件的挂网价格高线要求,关注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合理设定陕西省非中选产品的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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