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小学(含景贤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美体   2024-09-14 14:20   四川  

苏洵小学(含景贤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又开始了,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做到精准扶贫、应助尽助,现将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重点内容



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怀备至,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核查特殊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3.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市、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4.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有关部门相应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

5.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义务教育助学政策




(一)“三免一补”政策




1.“三免”对象: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一补”对象: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家庭贫困学生实行生活补助。

2.“一补”政策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3.“一补”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学校审核→学校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补助金。


(二)减免生活费政策




1.减免生活费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非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它学段由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严格审核办理)。

2.资助标准:

非寄宿生600-1000元/生·年。

3.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学校审核→学校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补助金。


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或监护人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眉山市东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实施承诺制告知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承诺书》,会同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于9月20日前交班主任审核。

(二)学校认定

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学校开展三级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校审核),最后公示困难认定结果。

(三)学校评审

学校开展三级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助发放

由教育主管部门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发放至学生二代社保卡。



眉山市东坡区苏洵小学
负责实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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