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文章不错,关注“桐城一派”↑
如果要盘点2024年震惊全国的十大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下面这个案例如果列在Top2,Top1绝对空缺。
2024年3月10日下午,河北邯郸肥乡区,一名13岁的初中生失联。11日,遗体在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被害人和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留守儿童。
原本以为今年没有结果了,要想得到答案,最早也得2025年过完春节再说。
没想到,现在答案来了。据新华社消息,今天上午,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一审宣判,三个小畜生都得到了应有的下场,主犯张某某喜提无期,次犯李某领12年,不予刑事处罚的马某某,被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都说秋后问斩,虽然已是冬天,但赶在2024年的尾巴上宣判,也算是个小小进步了。
还有一个重大进步是,主犯张某某、李某都是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一个无期、一个12年有期,这要是搁以前,根本不可想象。
你说这是判轻了也好,还是说顶格判重了也罢,至少这个进步肉眼可见。这是法治的进步,也是司法的进步,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突破。
主犯张某某、李某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你想指望它们在里面好好改造,出来重新做人,基本上是痴心妄想。
矫治的马某某能不能矫治为遵纪守法的正常人,暂且不论,张某某无期,过几年改判有期后,再七减八减,出来正是壮年,而李某即使坐足12年,重见天日也只有25岁,它们重新踏入社会,无疑是两个定时炸弹。
有些人从出生到老一直是好人,但有些人一出生就是恶魔。对于恶魔般的小畜生,杀人都不眨眼,你还能指望它在里面面壁思过,出来后脱胎换骨?